庫存現金盤點的會計分錄
1、庫存現金盤盈的會計分錄:
借:庫存現金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經查明原因後,發現是支付給員工的補助,會計分錄為: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其他應付款
如果無法查明原因,會計分錄為: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營業外收入
2、庫存現金盤虧的會計分錄: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現金
查明原因後,如果是由出納丟失的,應由出納人員補上,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如果無法查明原因,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什麽是庫存現金?
庫存現金是存放在企業財會部門、由專人進行管理的貨幣,是企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管理庫存現金的專門人員需要監督現金使用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庫存現金核對方法如下:
1、現金日記賬與現金收付款憑證核對
這壹核對方式是把賬目與收、付款憑證進行核對,必須保證兩者完全壹致。核對項目壹般有憑證編號、復查記賬憑證與原始憑證、賬證金額與方向是否壹致等。
2、現金日記賬與庫存現金的核對
應該結出當天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再采取實地盤點法進行實地清查庫存現金實際數,查看兩者是否壹致。其計算公式為:庫存現金實際數+未記賬的付款憑證金額-未記賬的收款憑證金額=現金日記賬賬存余額。清查無誤後,編制庫存現金盤點報告表。
3、現金日記賬與現金總分類賬的核對
雖然現金日記賬與現金總分類賬是根據收、付款憑證登記,兩者的記賬依據壹致,但是由於登記賬簿的人員不同,可能會發現差錯。
因此,出納應定期出具“出納報告單”與總賬會計進行核對,如有錯誤應該按照規定方法進行更正,做到賬賬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