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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費報銷標準

招待費的報銷標準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招待費比例限額。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0.5%。

2.接待規格和餐飲人員比例。比如國企?舉辦商務宴請,不得提供高檔菜肴和酒水,人均最高不超過600元(含酒水),接待對象5人以下(含),陪餐人數可持平;客人超過5人的,陪餐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客人的壹半。

3.餐費報銷需要上傳清單的附件。國有企業應嚴格執行業務宴請清單制度,如實反映招待對象和費用。如果不提供宴會清單,費用不予報銷。

4.招待和住宿標準。比如接待住宿公司領導的標準是500元/人,重要客戶不超過1.200元/人,壹般客戶不超過800元/人。

5.接待前審批流程。所有招待和外聯費用應事先得到總經理的書面或短信批準,不得擅自決定。

這些標準旨在規範企業的招待費管理,避免浪費和不當開支,保證企業運營的合法性和經濟性。

業務招待費報銷流程:

1,業務招待費實行預申請、實報實銷管理。

2.業務招待費發生前需要申請。

總結壹下,業務招待費報銷的規則和流程包括接待原則、申請程序和發票要求。收費必須達標,嚴禁超標準招待。申請必須事先得到副總經理的批準,緊急情況下可以口頭指示。報銷時,低於上限的費用報銷,高於上限的部分不報銷。

法律依據:

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企業負責人開辦營業性招待所所發生的費用,由有關部門及時結算。報銷業務招待費應當提供內部審核手續、發票和招待清單,如實反映招待對象、業務招待活動、招待費用等情況,不得以會議、培訓、調研等費用為名使用業務招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