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未工作的考生,拿不到工作單位的公章。有的地區可以加蓋居住地居委會或村委會公章,工作年限按其學歷畢業年限計算。
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大專學歷,從事會計工作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
5.獲得博士學位。
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中級、初級資格,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名條件中規定的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的總年限,截止時間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前。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財政部官網2018全國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