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制作設計師
助理創意總監-副創意總監
ad[客戶總監]-客戶服務總監和業務指導。
Ad【美術總監】-制作設計師(在創意部門能獨立執行制作設計師工作的美術主管)。
AE【客戶執行】——客戶執行、客戶服務、客戶總監;預算執行人,負責廣告代理公司和廣告主之間所有的業務、概念、預算和廣告績效關系。
客戶經理
客戶規劃(分為戰略規劃和業務規劃)
[藝術家]-校對
區域銷售經理
CD【創意總監】——創意總監、創意總監、創意總監(CD的前身要麽是作家,要麽是美術設計師,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和優秀的創作成果,成為了主管)。
【文案總監】-文案指導
CGH[創意組長]-創意組長
[計算機視覺儀]-計算機繪圖員
撰稿人
客戶服務主管。
執行創意總監
完成的手稿和畫家。
【完成藝術家組組長】——完成稿件的組長。
gad[集團客戶總監]-客戶集團總監
gcd[集團創意總監]-創意集團總監
總經理
MD[媒體總監]-媒體總監兼媒體部門經理
[媒體主管]-媒體總監,媒體總監
[媒體策劃]-媒體策劃
[規劃總監]-規劃指導
[規劃主管]-規劃總監
[印刷制作經理]-圖形制作經理
[生產經理]-生產經理
[研究主管]-調查主任
Sad【高級美術總監】——高級制作設計師。
SCW【高級文案】——高級文案
【工作室經理】-噴漆室和操作室經理
【〔交通管制專員(以下簡稱交通)]-管制人員。
[交通協調員]-飛機生產計劃
[電視制片人]-制片人
[visualizer]-插畫師,插畫師,繪圖員,視覺設計
[可視化團隊負責人]-可視化設計團隊負責人
廣告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實施細則
為了規範管理,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合作,加強勞動紀律的規範化,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廣告公司根據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制定了如下各項實施細則:
壹、文件的審批程序和管理
為了規範文件審批流程,規範各中心、各部門的日常經營管理,方便公司統壹管理各類文件。
(1)公司各部門、各中心起草的與清關業務相關的文件,首先填寫《文件回復回執》交相關領導,相關領導在規定時間內交相關部門保存。公司各部門、中心起草的需要公司下發的文件,填寫文件審批回執後提交行政中心,交相關領導審核,領導批復後由行政中心分發。
(2)公司各部門、中心對外簽訂合同時,需填寫《合同審批表》,交相關領導審核簽字蓋章。合同交由財務管理中心管理。
(3)所有文件需要分發到各部門、中心、分公司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後,由行政管理中心統壹分發,各部門、中心、分公司簽字。
(四)行政中心將所有文件按年度歸檔。
第二,例會制度
(1)業務例會:各部門每周召開壹次業務例會(會議時間由各部門根據本部門情況決定),總結上周工作情況,安排本周工作內容,並形成會議紀要,提交主管副總經理和各部門總監備案。行政中心負責檢查。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會議必須如期舉行。部門未按時召開業務例會,對分管領導罰款200元(二百元),對部門主任罰款200元(二百元),對副主任罰款100元(壹百元),由行政中心執行。
(2)月度經營分析會:每月8日下午召開部門主管經營分析會(如遇周末,順延至下周壹),匯報當月經營項目及經營成果,協調處理部門間相關事宜。財務管理中心負責準備相關業務資料,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召集會議。公司中層以上(含中層)人員必須參加。無故缺席,罰款200元(200元),由行政管理中心執行。
(三)總經理辦公會議:公司有簡報、重大活動、重大決策時,由行政中心負責召集,會議內容由辦公室收集整理,提前通知公司領導。
(4)員工培訓會:每季度召開壹次員工培訓會,有培訓規劃和內容安排。辦公室負責具體的會議組織工作。
(五)項目論證會:有重大新項目意向時,由部門和分公司提出,按程序報批。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將組織公司項目評審小組和項目相關人員召開項目分析論證會,對即將開展的項目進行論證,並將相關材料報行政部和財務管理中心備案。
三、車輛的使用和管理:
為切實加強車輛管理,根據集團車輛統壹管理規定,新亞公司行政中心結合工作實際,對車輛的使用和管理有如下規定:
(a)車輛由該廳管理和部署。上班時間,各分公司、部門、中心在填寫派車單時需要提前與辦公室聯系,按照前道程序的優先順序實施統壹調配。
(2)各分公司、部門、中心需要使用車輛時,填寫《車輛調度單》說明原因和到達地點,由各部門提出,分管領導批準,行政中心根據車輛使用情況進行調度。
(3)根據工作需要,如需去市外或省外,用車部門(人)應提前壹天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總經理審核簽字後,行政中心方可派車。
(4)節假日(含周末)統壹封存公司車輛,車輛必須停放在集團車庫,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列車。特殊情況下要用車,需要書面申請,說明情況。經總經理批準,行政中心將派壹輛車。否則罰款500元,發生任何交通事故由本人承擔,並賠償壹切經濟損失。
(5)公司內任何人不得私自駕駛公司車輛,不得利用公司車輛謀取私利。壹經發現,行政管理中心將通知財務部從本月工資中扣除500元進行壹次性處罰。
(6)新亞廣告公司工作人員未經行政中心派遣,視為私自駕駛。除重罰(500元)外,任何車輛事故和人員傷亡由本人承擔,經濟損失由本人賠償。
(7)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行政中心和公司領導報告。車輛責任以交通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車輛負事故全部責任的,在1萬元以上(含1萬元),責任人承擔30%的經濟賠償。負主要責任的,責任人承擔20%的經濟賠償,責任人承擔10%的經濟賠償。經濟補償金由責任人從工資中壹次性扣除。工資不足的,從工資中累計扣除。車輛事故不負責任的,責任人不予處罰。
(8)擅自借車或擅自駕駛汽車,造成交通傷亡等。,應由借款人自行處理,與本辦事處及本公司無關。
(9)公司所有駕駛員在執行工作任務時,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違章責任及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10)車輛管理人員(車管幹部)及補貼均按集團公司統壹車輛管理辦法進行補貼。
(11)駕駛員駕駛車輛應具備職業道德,愛護公共財產,有責任和義務保管好隨車攜帶的壹切相關手續、證照、工具,並在開車前檢查車輛的水、油、電路。執行公務後,按規定停放在報業集團地下車庫。車輛產生的費用和票據必須經行政管理中心審核簽字,公司領導簽字後才能報銷,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十二)行政中心負責公司所有車輛,包括車輛的維護和年檢,並使其始終處於良好狀態。為了鼓勵節約,我們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管理原則,合理安排車輛的使用,主動接受分公司和部門中心的監督,堅持原則,在車輛安全和費用報銷方面嚴格控制和鼓勵節約。行政中心管理不力、不負責任、失職的,處罰責任人200元壹次。
第四,人力資源管理:
公司努力聘用和培養高素質的員工,以滿足公司對員工專業素質的要求。朝氣蓬勃的企業,應該是需要時不時補充新鮮血液的。如果有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如果公司內部沒有合適的人選,不排除在公司外部招聘員工。
(1)部門招聘申請
1.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主管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寫《部門/分公司人員補充申請表》和招聘崗位說明書,經部門或分公司領導預審,分管領導按審批流程權限批準後,將招聘信息報行政中心審核,再報行政中心總經理審批。
2.當員工離開公司,需要填補另壹個空缺時,缺員的部門主管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寫《部門/分公司補充人員申請表》和招聘職位說明書,並明確招聘原因。按照審批流程權限,需經部門或分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後報行政中心,在行政中心報總經理批準後,方可辦理相關招聘手續。
(二)發布招聘信息
1.為滿足招聘的綜合需求,行政部將根據崗位的不同,通過以下渠道發布招聘信息:專業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出版報刊和專業雜誌;委托獵頭服務等有針對性的方式。
2.招聘信息將根據公司組織架構中的職位描述和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進行發布。
(3)就業過程
1.行政中心人員負責向被批準錄用的申請人發放正式錄用通知書。
2.行政中心和分公司負責對錄用員工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如簡歷信息是否真實等。).
3.行政中心或分公司負責招聘人員的招聘手續,在新員工到崗前,采購新員工需要的辦公用品,確定辦公座位。
4.新員工到崗後,填寫員工登記表,要求新員工提交1的照片1,行政部核實後歸檔。
5.行政部或分公司負責招聘人員按規定時間為新員工辦理各類統籌事宜,包括保險資金的轉移和遷入、變更手續、簽訂勞動合同等。
6.如果部門和中心沒有按照流程走,公司不會與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的所有費用由被聘用部門承擔。
(4)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制定的。員工壹經錄用,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責任。
2.勞動合同初次簽訂為壹年,含試用期。(勞動合同附後)
3.如遇人員變動、辭職或合同到期,行政部負責相應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續簽。
4.員工入職時,應承諾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因個人隱瞞和欺詐而引起的勞動合同糾紛,本公司概不負責。
5.公司與員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時,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續簽意見。雙方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按原合同到期日續簽壹年,以此類推。
6.行政中心應建立員工檔案,對員工勞動合同、員工登記表、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進行分類。
(5)員工在受雇期間,如有下列行為之壹,公司可隨時終止合同,無需事先通知:
1.故意不服從上級(公司經理、部門領導)工作安排者;
2.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規章制度,直接影響公司形象或利益的;
3.欺詐者;
4.多計費或泄露公司信息等變相行為,予以辭退。追繳票據收入,並處以票據收入壹至五倍的罰款。如果行為惡劣,對公司造成嚴重負面影響,將被公司開除出報社。
5.收到客戶廣告費,第二天(節假日順延)不交財務部的,視為挪用,按賬戶10%處罰;逗留三天以上者,將被罰20%的帳。如果挪用逾期或數額較大,將在報紙上開除公司,並移送司法部門。
(六)辭退和辭職的相關程序
各部門、各中心必須提前1個月向總公司上報離職人員的姓名,即將離職的必須在離職前按《員工離職審批表》辦理離職手續。辦公用品必須到行政中心辦理相關交接手續;相關客戶資料必須移交給部門其他員工,並填寫員工調動(離職)交接流程圖;涉及財務貸款的員工離職前必須結清所有財務借條。離職人員的工資將在交接審核後順延壹個月。
(七)人力資源管理由行政中心負責實施。各中心、部門要嚴格把關,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部門、中心負責人要賠償。
五、勞動紀律的管理:
公司員工考勤由行政中心組織管理,每月進行統計。員工的出勤情況將作為員工職位晉升、加薪和獎金分配的重要依據。
(1)公司規定的正常休息時間是:
1,5天工作日,周壹至周五為工作日。
作息時間:上午9:00-65438+淩晨02: 00。
14: 00-17: 30(夏季至日:14: 30-18: 00)。
2.周六、周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為員工休息日。
(2)公司員工的考勤實行打卡制度。
1.員工上下班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任何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法替換其考勤卡。如果發現,扣500元,當月工資。
2.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當天或第二天忘記打卡的員工,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證明其按時上班或下班。打卡時間空白,每次罰款200元。
3.員工如需上午直接到相關單位處理事務或下午不能趕回公司打卡,須提前向行政中心提交部門主任和分管領導簽字的請假說明。打卡時間不能顯示的,必須有部門主任和分管領導簽字,否則按相關規定處罰。
4.員工事假、病假、喪假、婚假、產假必須提前請假,否則按無假處理。
員工需持部門主管和分管領導簽字的書面請假證明,提交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準後,領導簽字的請假條要送到行政中心備案,才同意放假。
(3)遲到、早退、曠工和事假的處理:
公司允許每月兩次不能按時上班,但時間不能超過10分鐘,可視為堵車,但必須在卡上顯示時間,超過10分鐘也視為遲到處罰。每天的通勤時間必須顯示在卡片上。沒有打卡時間的,按照30元處罰。
以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為準,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到崗者為遲到。對遲到者的處罰如下:
1,10-遲到20分鐘,扣20元;21分鐘到30分鐘扣30元;超過30分鐘扣50元。
2、曠工半天,罰款100元。
3.曠工不是因為公事。曠工半天罰款100元,曠工壹天罰款150元。曠工兩次扣半年獎金(指年底發的部分),礦工全年四次不發獎金。
(四)行政中心應嚴格執行各項制度,如有徇私舞弊,每次罰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