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規範我校今年的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招生。
第三條學校全稱:長春科技學院。
辦學類型:民辦高校
級別:本科和專科
第四條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雙陽區東華街1699號。
第二章收費標準
第二章收費標準
第五條收費標準
(壹)本科專業:
1.按專業招生學費標準:
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
2.按專業招生的學費標準:
環境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
生物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
風景園林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
動物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
應用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
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
園藝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
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資產評估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土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400元;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400元;
道路橋梁與河流穿越工程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400元;
風景園林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400元;
建築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40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金融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保險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車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金融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網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人工智能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動物醫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
中藥學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
韓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
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
護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
康復治療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
中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7000元;
視光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7000元;
俄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
廣告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產品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1600元;
美術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8000元。
(2)專業: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無人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藥品生產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高速鐵路客運與乘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救援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植物保護與檢疫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空乘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600元;
建築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800元;
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800元;
數控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工業機器人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400元;
大數據技術與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400元;
人工智能技術服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400元;
動物醫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應用俄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護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康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
口腔醫學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醫學檢驗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中藥學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口腔醫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2000元;
視光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800元;
醫療美容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800元;
中醫康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廣告設計與制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800元。
第三章學業證書的頒發
第六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長春理工大學授予國家本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長春科技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相關程序
第七條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的主要內容
根據《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我校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貸款)、師範生免費教育、兵役院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生學費補償、新生助學貸款補償、勤工助學、減免學費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貧困家庭學生入學前,可向其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以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進行舉報。入學後,學校會采取不同的措施,核實後給予資助。其中,學費住宿費結算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誌獎學金為輔;解決生活費,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儉學為輔。
第八條高校貧困家庭學生校內資助政策的主要內容
我校全額撥付學費收入的5%用於資助貧困家庭學生。財政援助有以下幾種形式。
(1)學校獎學金
1.學校獎學金主要獎勵在校專科二年級及以上全日制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獎學金分為三個等級。壹等獎學金按年級和專業號分配,占學生總數的2%,每人每年1,000元;二、三等獎學金按班級人數分配,二等獎學金按班級總人數的3%評定,每人每年500元;三等獎學金按班級學生總數的10%評定,每個學生每年獎勵200元。
2.吉林東奧鹿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東奧獎學金主要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資助經濟困難的學生。
(2)困難補助
學生資助是學校對因重大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重大變故導致生活困難的學生給予的壹次性資助。
(三)社會組織捐贈
學校積極聯系社會力量,拓展社會助學渠道,廣泛吸收社會捐助助學;積極爭取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在學校設立獎學金,進壹步完善學校和社會相結合的資助網絡建設,幫助貧困家庭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4)個人捐贈
為了完善資助體系,吸引、接納和鼓勵校內外有愛心、有經濟能力的人士,以及優秀校友幫助困難學生,零距離接觸受助學生,了解他們的真實需求,幫助他們走出困境,學業有成。
(5)創業補貼
學校非常重視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的培養,對有創業意願的學生提供資助啟動資金,並提供壹系列資助政策,如在我院大學生創業園免費提供經營場所和基礎設施、免費創業培訓等。在我校創業的學生享受國家相關補貼政策。
第九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相關手續。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能夠籌集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的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要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由學校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通過民主評議的方式進行認定。
第五章入學須知
第十條外語專業培訓的要求
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言考生,其他專業外語不限。
第十壹條核定男女生入學比例要求
所有專業男女不限。
第12條批準的身體和健康要求
2020年考生體檢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聯制定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三條準入規則
(1)換擋比。學校根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分數(含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認的全國高考加分)投檔。對於自願按順序歸檔的批次,檔案移交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檔案調檔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105%以內。錄取時,可根據各省(市、區)生源質量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二)對實行順序誌願的省(市、區),優先錄取第壹誌願的考生。當第壹誌願人數超過該校本地招生計劃數時,不招收具有第二誌願的考生;當第壹誌願網上人數少於該校本地招生計劃時,可錄取第二誌願和其他誌願考生。
(3)照顧加分。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進行投檔,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排序,優先錄取高分考生。
(4)專業錄取:入檔考生均符合考生第壹專業誌願,按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省內有特殊要求的,按省內錄取原則進行專業錄取,不要求專業級差。考生所報專業誌願未被錄取的,由專業調劑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辭退。優先級別,當考生分數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和分數由高到低排序。文科依次為語文、外語、綜合文學、數學,優先選擇學科高分者;理科科目依次為數學、外語、理科、語文,高分者優先。北京、天津、山東、浙江、海南等已經進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新的高考錄取政策執行。
(5)藝術類考生需參加全省統壹組織的藝術類聯考。通過入學考試的考生,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或執行學生所在省藝術類錄取相關規定)。吉林省美術、設計按綜合成績錄取,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專業課成績*100%+文化課成績*60%。
第十四條聯系信息
學校網站:www.cstu.edu.cn
郵寄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雙陽區東華街1699號
聯系電話:0431-84266666,84250800
聯系人:余老師,李小姐
第十五條章程未盡事宜,按國家招生部門和地方招生部門的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