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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評定改革:職稱外語取消成焦點

職稱評定改革:職稱外語取消成焦點

2017年初,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引起社會廣泛關註。這個改革?含金量?高在哪裏?妳回應過哪些社會關註的問題?未來職稱評定會有哪些重大變化?

完善職稱評定標準以業績論英雄

?這麽多年壹直卡在外語裏,不然早就被評為高級會計師了。?年過五旬的王全平是山東壹家企業的老工人,但因為外語不及格,壹直沒有被評為高級職稱。我做了壹輩子會計。平時從不需要外語。我只和數字打交道。為什麽我要考外語才能評職稱?

現在,隨著職稱制度的改革,像老王粲這樣的遺憾應該可以避免了。取消外語稱號?硬杠桿?也成為這次改革為社會關註的焦點。

其實職稱外語考試的政策不是壹成不變的,而是根據實際情況不斷調整的。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已經發布了三次關於職稱外語的通知。但是,由於種種原因,這些改革和調整措施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職稱外語考試中存在的問題。

這次職稱制度改革,明確規定職稱外語考試沒有統壹要求。?需要註意的是,不做統壹要求,不代表不用學外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技術司司長余家棟說?隨著中國在世界舞臺上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國際交流日益頻繁,對人才的外語水平有壹定的要求。所以在導向上,還是鼓勵大家努力學習外語。?

此外,改革明確不以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而是註重考核專業技術人才履職表現和創新成果,增加了技術創新、專利、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標準制定、決策咨詢、公共服務等評價指標的權重,將科研成果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作為職稱評定的重要內容。

?職稱改革確立了壹個方向,就是要以德、以能、以貢獻來評價人才,而不僅僅是壹些論文、學歷、資歷、計算機、外語。這就是大家說的,讓勝任本職工作的人評職稱,做好本職工作做出貢獻的人評職稱。?中國人事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吳江說。

下放職稱評審權限,打破評聘脫節

俗話說,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要科學評價職稱,註重實績,就必須創新評價機制。只有身處這個領域,有深入研究和深刻體會的評價主體,才能對人才做出更科學的評價。

過去在職稱評定過程中,或多或少存在評聘脫節的情況,即不是用人單位評定職稱,用人單位也沒有評定職稱的權限。大部分職稱都是政府部門評定的,尤其是高級職稱的評委會基本都是政府部門組織的。這使得評審員很難了解和觀察自己工作壹線的人才,導致人才的職稱評審只能通過論文來反映其工作,久而久之形成了唯論文、唯學歷等負面現象,間接導致了學術造假、花錢買論文等不正之風。

同時,評聘脫節也給用人單位造成了困擾。只看職稱或論文錄用的人才,可能不符合用人的實際需要,而工作業績突出的人才,由於剛性評價,不能評為與能力相稱的職稱,人才的發展受到限制,用人單位也很尷尬。

為此,職稱制度改革從兩個方面進行了完善。

壹方面,要豐富職稱評審方式,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行業評審機制,註重引入市場評價和社會評價,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基層建立職稱評審委員會或評審組,提高職稱評審的針對性和科學性。

吳江認為,這次改革體現了?專家看專家?人才的評價方式有很多,但要註意行業內的評價。比如搞農業的要經過農業專家的評估,搞中小學教育的要經過中小學教育專家的評估。不能讓大學教授評價中小學教師,這樣才能更科學地評價人才的水平。?

另壹方面,下放職稱評審權限,發揮用人單位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推動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大型企業等人才密集的企事業單位按照管理權限自主開展職稱評審。

?在壹些高校和大企業,他們的人才評價標準可能比政府組織的評審團更嚴格,更符合用人的實際情況,對所用之人的評價可能更謹慎。這樣可以把評價權下放給他們,讓他們自己評價人才。?余家棟說,?這不僅節約了政府的運行成本,也促進了政府職能的轉變。政府主管部門要做好事後備案,做好監管。?

擴大評價人員範圍,評職稱更公平。

隨著經濟多元化的發展,新興經濟領域的人才職稱評定問題逐漸顯現。過去27個系列的職稱評定多是針對體制內的人,非公部門的私企、中小企業等人才的職稱評定存在機制不暢的問題。

?以演員為例,國家話劇院的演員職稱評定可以按照國家規定進行,但是有的?北漂?演員,壹些小劇場或者工作室的演員,如果按照以前的體制,他們的職稱評定是個難題。?余家棟說,?這次職稱改革將打破體制內外的界限。只要是專業人士,就有評定職稱的權利。?

《意見》提出,進壹步打破戶籍、地域、身份、檔案、人事關系等限制,創造便利條件,暢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渠道。科技、教育、醫療、文化等領域的民辦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職稱評定中享受同等待遇。

?評價範圍擴大,評價主體多元化。壹些行業組織和協會,以及專門的評審機構,經政府授權後,可以提供職稱評審服務。但評價權力已經分散,評價主體多元化。這還要用好的職稱來評價嗎?指揮棒?,想不出如何指揮。?吳江說。

加強職稱評審監管,轉變政府職能,將成為此次職稱制度改革的題中之義。評價權下放並不意味著政府主管部門可以放棄,評價範圍的擴大和多樣化也不意味著職稱評審可以隨便做。

因此,《意見》提出了多項加強評審監管的措施,如完善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審批和備案管理制度,明確界定評審委員會評審的專業人員和人員範圍,嚴格控制面向全國的職稱評審委員會;

完善評標專家遴選機制,加強評標專家庫建設,積極吸納高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和企業的專家,實行動態管理;

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評定職稱謀取利益;

建立職稱評審的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抽查檢驗制度,建立評審和投訴機制,加強對評審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過去政府部門習慣於審批,現在要加強事後監管,這既是角色轉變,也是對政府部門的新挑戰。?余家棟說,?我們需要逐步學習和適應這種角色轉變,加強制度建設,讓職稱評審更加公平公正,成為衡量人才的準確標尺,成為進壹步釋放人才紅利的催化劑。?

余家棟表示,主管部門還將出臺壹批職稱改革配套細則,具體指導改革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