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3.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專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壹、試卷二);專業階段結束後,可以報考綜合階段。
報考人員可以在壹次考試中同時報考專業階段考試的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考試範圍由財政部考試委員會在發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註意綜合階段,特指取得註冊會計師資格的第二階段。第二階段是綜合階段,設置1科目,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合格後才能參加綜合階段考試。
簡介
會議的綜合階段,特別是取得註冊會計師資格的第二階段。
第壹階段第壹階段包括六個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和稅法。這是壹個專業階段,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註冊會計師執業所需的專業知識,掌握基本技能和職業道德要求。(可以分科目報考,但最早壹門和最後壹門的最長時間間隔是5年。)
第二階段第二階段是綜合階段,建立綜合1段。這壹階段主要是測試考生在註冊會計師的執業環境中,是否具備運用專業知識、維護職業價值觀、職業態度和職業道德以及有效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試要求:考生在通過第壹階段全部考試科目後,方可參加第二階段的考試。兩階段考試每年舉行1次。第二階段的考試重點是對考生能力的考察。建議考生在第二階段復習已考過的科目內容,註意在考前積累必要的實踐經驗。2065438+2004年4月25日,財政部對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辦法進行了修訂: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壹是明確可以采用計算機化考試方式;二是增加了考生可以申請績效評審的要求;三是取消了綜合階段考試必須在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後的5個年度考試中完成的要求;四是增加了考試組織實施中的保密規定。
對於英語部分,對於綜合考試和英語部分,分數占比每年都嚴重增加,難度加大。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2015年第壹次會議決定,2015年綜合階段考試不再設置英語題。同時,為體現國際化人才培養的導向,借鑒專業階段的實踐,在職業能力第壹綜合試卷中增設英語5分的子題,鼓勵考生用英語作答。希望綜合階段考試的報考人員註意這壹變化,做好復習備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