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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市初級會計職稱報名條件公布:按屬地化原則

市屬各委、辦、局、總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幹部)處,各人民團體人事(幹部)部門,各區財政局(燕山財政局、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審計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0〕8號)文件精神,202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高級資格考試定於2021年5月舉行,全部采用無紙化方式。2020年度已經報名成功的考生,報名系統會自動將報名繳費成功的考生並入2021年度報名系統,無需再進行報名及繳費,現將2021年度北京市會計專業技術初、高級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三、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四、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

 五、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六、審核報考人員報名條件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師職稱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