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異地遷入深圳的過程
壹、遷入條件必須在深圳有工作單位,從事財務會計工作。
二。提供的信息
1,深圳工作單位證明;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變更表;
第三,移交程序
1.凡持有深圳市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受聘在深圳從事會計工作的,應向原註冊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辦理聘用檔案轉移手續。省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審核後,填寫《會計從業資格變更登記表》壹式三份,壹份送轉出方省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壹份交給當事人;壹份留作日後參考。並在辦理轉移手續後30日內到工作單位所在區財政部門辦理重新登記手續。
2.在深圳各區財政局會計處或會計學會辦公大廳領取《深圳市會計證登記變更表》;
3.填寫《深圳市會計證註冊變更表》後,準備好所需資料,交會計部辦公大廳或會計學院專人審核。審核通過後,領取回執;
4.5個工作日後,憑收據取回會計從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