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短期貸款--第壹機床廠貸款戶 200000
貸:活期存款--第壹機床廠戶 200000
(2)4月6日,開戶單位市紡織廠的短期貸款150 000元到期,該單位賬戶資金無款支付,銀行按規定轉入該單位逾期貸款賬戶。
借:逾期貸款--市紡織廠 150000
貸:短期貸款--市紡織廠 150000
(3)4月7日,開戶單位某服裝廠歸還2月7日借的短期貸款100 000元,月利率為6‰,連同貸款利息壹並從其存款賬戶中支付。
借:活期貸款--某服裝廠 101200
貸:利息收入--短期貸款利息收入100000*6‰*2=1200
短期貸款--某服裝廠 100000
(4)4月10日,開戶單位第壹百貨商店持同城銀行承兌匯票來行申請辦理貼現,匯票金額為200 000元,匯票到期日為7月4日,經信貸部門審核後予以受理。(月貼現利率為5‰)
4.10-7.4=83天, 200000*84*5‰/30=2800
借:貼現---銀行承兌匯票戶 200000
活期存款---第壹百貨商店 197200
貸:利息收入--- 貼現利息收入 2800
(5)4月15日,收回承兌行為同城建設銀行劃回的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票款35 000元。
借:存放聯行款項 35000
貸:貼現 35000
3.某商業銀行發生如下業務,編制會計分錄
(1)向中央銀行存入10萬元現金。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100000
貸:現金 100000
(2)向中央銀行借入資金100萬元。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1000000
貸:向中央銀行借款 100000
(3)歸還向中央銀行借入的資金100萬元和借款利息2萬元。
借:向中央銀行借款 1000000
金融企業往來支出 20000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1020000
(4)向同城D銀行拆出資金60萬元。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600000
貸:同行拆入--D銀行 600000
(5)向同城B銀行拆入資金90萬元。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900000
貸:同行拆入--B銀行 9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