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會計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五個要素。其中,資產、負債和凈資產三個要素構築資產負債表,所以也稱為資產負債表要素;收入和支出兩個要素構築收入支出表,所以也稱為收入支出表要素。
五大要素的含義:
1、資產是政府與非營利組織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2、負債是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付的債務,包括借入款項、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各種應繳款項等。
3、凈資產是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所擁有的資產凈值,從數量上等於會計主體資產減去負債後的差額。
4、收入是政府與非營利組織在業務活動中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5、支出是政府與非營利組織單位按照批準的預算發生的各種資產耗費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