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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什麽時候開始,太監流行在皇宮中?

據記載,我國先秦和西漢時期的宦官並非全是閹人;自東漢開始,才全部用閹人。這是由於在皇宮內廷,上自皇太後、太妃,本朝後、妃以及宮女等,女眷較多,如果允許男侍出入,難免會發生穢亂宮帷的事。所以絕不允許有其他成年男性在宮內當差。

我國歷代宦官的人數以明朝為最,號稱l0萬。清朝改革了明代臃腫的太監機構,並制定了壹套管理制度即宮規宮法,將明崇禎末年的9萬多太監,削減為9000人。清朝太監的等級極其嚴格,清朝宮廷內沒有管理太監的機構稱“敬事房”,又謂“宮殿監辦事處”。規定在督領侍下面,有大總管、副總管、帶班首領、禦前太監、殿上太監、壹般太監和下層打掃處小太監之分。發展至清代末期,太監等級更加復雜。在宮殿監中,就有總管、首領、掌案、回事和小太監之分;在各處所中又有首領、大師父、師父、帶班、陳人、徒弟之別等等。如此層層節制,壹級管壹級.壹級壓壹級,統治得非常嚴密。

封建帝王是世襲的,皇帝唯恐他人篡奪自己的皇位。壹般情況下,皇帝猜忌朝廷的文武外官,總防著他們有外心:但卻認為朝夕侍候在自己身邊百依百順、出身低下而又沒有後代的內官員可靠。而宦官則往往利用在宮廷中的這種特殊地位,攫取極大的權力,甚至操縱帝上。這些人數量不多,但奴性十足,狡黠陰險、殘忍狠毒。壹旦成為皇帝的心腹,更是讒諂佞邪,毫無顧忌。他們結成死黨,挾持皇帝,假傳聖旨,賣官鬻爵,貪贓枉法,陷害忠良,甚至可以廢立以至殺死皇帝。在我國封建社會歷史上,宦官專權曾演出了壹幕幕禍國殃民的慘劇,其中以東漢、唐、明三代為最。秦朝的趙高,東漢的侯覽、張讓,唐代的高力士、仇士良、田令孜,明朝的王振、汪直、劉瑾、魏忠賢,以及清代末年的李蓮英,都是歷史上臭名昭著的宦官。

清代末年,紫禁城的太監大多來自河北省河間府,多半都是貧寒人家的子弟,他們為生活所迫才應選入宮。當時有的只有10歲左右就閹割凈了身,李蓮英就是8歲凈身,9歲進宮的。民國初年。壹個13歲的小太監馬德清就被送進了博儀的遜清皇室小朝廷當差。

說到凈身,清光緒年間,北京有專門幹這種營生的,南長街會計司胡同的“畢五”和地安門內方磚胡同的“小刀劉”,就是專幹這壹行當的。有的說這兩家的家主都是清朝的七品官,還有的說小刀劉是六品頂戴。他們每年分4次,即每個季度給總管內務府送凈好身的孩子,這是他們的職業。凈身的“手續”則全由他們兩家包辦了。在清初,對凈身還有個規定,不能私自行事,按刑律規定,違者問斬。到了晚清就不那麽嚴格了,也有個別人是父親親自給兒子凈身的,上面提到的馬德清就是在他9歲那年,被他父親親自切除了生殖器。解放後,據馬德清老先生回憶,凈身是他壹輩子最傷心的事,是壹場難忘的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