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辦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含農業局)應當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做好會計核算,保證財務的真實、準確、完整。如果第二天沒有補齊農業局的檢查臺賬,將被認為是財務管理不規範和違法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罰款責任。但是不給就不會被罰款。
為了避免被罰款,農業局在日常財務管理中要嚴格按照規定建立臺賬,做好核算工作,確保財務的真實、準確、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