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扶持基金時借:銀行存款貸:專項應付款——招商引資扶持基金(2)企業發生招商引資費用時借:專項應付款——招商引資扶持基金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這筆款項也可以計入“補貼收入”科目。如果計入補貼收入,則不繳納營業稅,而是結轉到本年利潤計算繳納所得稅。
3.所以,既然政府是以扶持資金的名義給妳公司撥款,不如把它列入“專項應付款”科目,既不交營業稅,也不交所得稅。所謂專項資金補助,是指國家或有關部門或上級部門撥付的具有特殊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資金。
補貼有什麽要求?
這類資金需要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收到政府補助作為營業外收入,作如下分錄: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貸:營業外收入-補助收入貸:本年利潤貸:營業外收入-補助收入貸:固定資產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貸:銀行存款。
綜上,綜合項目補助的處理:企業取得的綜合項目政府補助需要分解為資產相關部分和收入相關部分,分別核算;難以區分,全部作為與收入相關的政府補貼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下列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壹)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保等方面的獎金。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外國組織和國際組織授予的;
(二)國家發行的國債和金融債券的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和救濟費;
(五)保險賠償。
(六)復員軍人、復員費、撫恤金;
(七)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置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退職費、退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應當免稅的駐華使館、領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簽訂的國際公約、協定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收入。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NPC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