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營業稅知識
營業稅是以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出售不動產的茸業額或銷售額為課稅對象的壹種流轉稅。其中,應稅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收範圍的勞務;納稅人是指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出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
營業稅的適用稅率。營業稅的稅率為兩檔和壹個幅度稅率。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郵電通信業和文化體育業,稅率為3%;金融保險業、服務業及轉讓無形資產、出售不動產,稅率為5%;娛樂業,稅率為5%~20%。
應交營業稅的計算。營業稅的計算較為簡單,計算公式如下:
應交營業稅額壹應稅營業額(或應稅銷售額)(適用稅率
(二)營業稅的核算方法
應交營業稅,應在"應交稅金"賬戶下設置"應交營業稅"明細賬戶進行核算。"應交營業稅"明細賬戶,貸方反映企業應交營業稅的金額,借方反映企業實際交納營業稅的金額,余額在貸方,表示應交未交營業稅的金額。
提供應稅勞務時。
①營業稅收暫行條例中所規定的提供應稅勞務的各行業,如金融保險業、旅遊飲食服務業、郵電通信業、房地產開發業、交通運輸業、鐵路運輸業以及施工企業等,應交營業稅應通過"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和"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賬戶核算。計提應交營業稅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②非應稅行業,如工商企業,在從事主營業務之外,所提供的勞務,如為營業稅暫行規定中所規定的應稅勞務,所獲收入也應計繳營業稅。應交營業稅應通過"其他業務支出"和"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賬戶核算。計提營業稅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2)轉讓無形資產時。企業轉讓無形資產時,應交營業稅應通過"其他業務支出"和"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賬戶核算。計提營業稅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3)出售不動產時。企業出售不動產時,應交營業稅應通過"固定資產清理"賬戶和"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賬戶進行核算。(房地產企業除外)。在計提應交營業稅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企業在繳納營業稅時,均應按照實際繳納的金額,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貸:銀行存款
(4)營業稅的減免。對於直接減免的營業稅,企業不用作賬務處理。對於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先征收後返還的營業稅,企業應於實際收到退還稅款時,沖減"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等賬戶。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例.某飯店2003年9月,營業收入為140000元,其中客房收入為80000元,餐飲收入為25000元,娛樂服務收入為35000元。客房收入、餐飲收入的營業稅率為5%,娛樂服務收入的營業稅為15%。要求計算應交營業稅額,並用銀行存款交納應交營業稅。會計分錄如下:
應交營業稅=(80000+25000)×5%+35000×15%=10500(元)
計算出應交營業稅後: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105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10500
實際繳納營業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10500
貸:銀行存款 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