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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用金的會計分錄有哪些?

企業在正常的業務往來中,不可避免地會用到備用金,備用金壹般通過“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付款”進行核算。那麽如何編制備用金的會計分錄呢?

儲備基金的會計處理

1.收到準備金/存款/暫收款時,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

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單位

2.銀行收到客戶備付金時,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

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單位

備用金結算相關知識

結算備付金是指結算參與人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存入其資金結算賬戶用於證券交易和非交易結算的資金。結算參與人應當在本公司開立資金結算賬戶,存放結算準備金。資金結算賬戶為結算備付金賬戶。結算參與人申請開立資金結算賬戶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壹)結算參與人資格證明。

(2)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

(三)開立資金結算賬戶申請表;

(4)資金結算賬戶印鑒卡;

(五)指定收款賬戶授權書;

(六)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7)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結算準備金會計

撥備又稱支付風險準備金,是指商業銀行為應對客戶日常取現業務而預留的壹定數量的現金資產。廣義上可以理解為:包括企業存貨管理的現金能力和在中央人民銀行的存款。

結算備付金專用賬戶屬於資產賬戶。本科目核算企業因資金清算和證券交易結算而存放在指定清算機構的資金。根據清算機構,可以分別對“自有”和“客戶”進行明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