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同壹控制下的吸收合並為例,其賬務處理如下:
借:資產(被合並方賬面價值)
借: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不足沖減部分沖減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貸:負債(被合並方賬面價值)
貸:資產(合並方非現金資產賬面價值)
貸:銀行存款
貸:股本
貸: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
提示:合並方向被合並方原股東支付對價,取得的是被合並方的資產和負債,上述分錄中不會涉及被合並方的所有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