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中借貸,只是壹種單純的記賬符號,只表明記賬的方向。所有賬戶的結構都是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但借方、貸方反映會計要素數量變化的增減性質則是不固定的。
1、在資產類賬戶中,它的借方記錄資產的增加額,貸方記錄資產的減少額。
2、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類賬戶的結構與資產類賬戶正好相反,其貸方記錄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增加額;借方記錄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減少額,期末余額壹般應在貸方。
3、成本類賬戶的結構與資產類賬戶的結構基本相同,賬戶的借方記錄費用成本的增加額,賬戶的貸方記錄費用成本轉入抵銷收益類賬戶(減少)的數額。
4、收益類賬戶的結構則與負債類賬戶和所有者權益類賬戶的結構基本相同,收入的增加額記入賬戶的貸方,收入轉出(減少額)則應記入賬戶的借方。
擴展資料第壹,在運用借貸記賬法記賬時,對每項經濟業務,既要記錄壹個(或幾個)賬戶的借方,又必然要記錄另壹個(或幾個)賬戶的貸方,即“有借必有貸”;賬戶借方記錄的金額必然等於賬戶貸方的金額,即“借貸必相等”。
第二,所記錄的賬戶可以是同類賬戶,也可以是不同類賬戶,但必須是兩個記賬方向,既不能都記入借方,也不能都記入貸方;
參考資料借貸記賬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