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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分攤計算

運雜費分配率=4800/(3300+2700)=0.8

甲材料分攤運雜費=3300*0.8=2640

乙材料分攤運雜費=2700*0.8=2160

甲材料成本=3300*20+2640=68640

乙材料成本=2700*15+2160=42660

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不計入采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