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科目設置
壹般納稅人企業應交的增值稅,在“應交稅金”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和“增值稅檢查調整”三個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應交增值稅”科目是詳細核算企業應交增值稅的計算和解繳、抵扣等情況,企業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下設置“進項稅額”、“已交稅金”、“減免稅款”、“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轉出未交增值稅”(以上為借方類科目);“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以上為貸方類科目)等***9個專欄。
“未交增值稅”科目在月終由“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中“轉出未交增值稅”和“轉出多交增值稅”轉入,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多交的增值稅,余額在貸方反映企業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增值稅檢查調整”科目在稅務稽查機關檢查補征稅時運用。
二、 帳務處理舉例
1、購進或接受貨物或勞務取得增值稅抵扣憑證。
借:材料采購等存貨類科目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資金類科目
2、進貨退回與進貨折讓
(1) 進貨後尚未入帳發生退貨或折讓,主動退回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不需作任何會計處理。
(2) 進貨後已作會計處理發生退貨或折讓,必須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送交銷售方,作為銷售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合法依據。收到銷售方開具的紅字發票後,按發票上註明的金額,紅字作帳務處理舉例1分錄
3、不予抵扣進項稅額的帳務處理
(1) 購進貨物時能直接認定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直接記入購進貨物及接受勞務的成本。
(2) 購進時不能直接認定進項稅額能否抵扣,先按帳務處理舉例1記帳,購入貨物以後用於按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項目的,再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待處理財產損溢)等科目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購進的物資、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等存貨類科目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4、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實現收入(內銷)
借:銀行存款等資金類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視同銷售業務
(1) 將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借:應付股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 用於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對外投資、無償贈送等視同銷售形為
借: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短期投資、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貸: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非貨幣性交易涉及貨物:)業務,接受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發出貨物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7、銷貨退回和銷貨折讓與折扣
(1) 在收到購貨方退回的稅款抵扣聯,可直接扣減當期銷項稅額。
(2) 在取得購買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後,可根據退回貨物的數量、價款或折讓金額向購買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並據此扣減當期銷項稅額。
紅字作帳務處理舉例4分錄
7、按規定享受直接減免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補貼收入
實際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先征稅後返還的增值稅,不通過“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核算。直接借記“銀行存款”貸記“補貼收入”
8、預繳或月內按規定期限申報繳納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9、 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企業
(1) 外銷貨物確認銷售,不計銷項稅額
(2) 征退稅率差部分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申報退稅,取得《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審批通知單》
借:應收出口退稅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10、 月終未交和多交增值稅的結轉
(1) 當月發生應交未交增值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2) 當月發生多交的增值稅
借:應 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3) 未交增值稅在以後月份上交時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4) 多交的增值稅在以後月份退回或抵交當月應交增值稅
借:銀行存款或應交稅金(已交稅金)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11、 按規定允許進項留抵稅額抵減欠稅
紅字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紅字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12、國稅稽查機關等檢查調增的增值稅帳務處理
(1)稽查機關檢查應補征的增值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支出、以前年度損溢調整)等科目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
(2)補稅當期有進項留抵稅額
借: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 補征的增值稅稅額直接開票入庫
借: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13、處於輔導期的壹般納稅人,按規定建立“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用於核算輔導期壹般納稅人取得尚未進行交叉稽核比對的已認證專用發票抵扣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廢舊物資普通發票以及貨物運輸發票進項稅額。
(1) 輔導期壹般納稅人取得上述扣稅憑證後
借:原材料等存貨類科目
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資金類科目
(2) 交叉稽核比對無誤後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
(3) 經核實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紅字借: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
藍字 借:原材料等存貨類科目
壹、出口退稅登記的壹般程序:
1. 有關證件的送驗及登記表的領取企業在取得有關部門批準其經營出口產品業務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登記證明後,應於30日內辦理出口企業退稅登記。
2. 退稅登記的申報和受理
企業領到“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後,即按登記表及有關要求填寫,加蓋企業公章和有關人員印章後,連同出口產品經營權批準文件、工商登記證明等證明資料壹起報送稅務機關,稅務機關經審核無誤後,即受理登記。
3. 填發出口退稅登記證
稅務機關接到企業的正式申請,經審核無誤並按規定的程序批準後,核發給企業“出口退稅登記正”
4. 出口退稅登記的變更或註銷
當企業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某些退稅政策發生變動時,應根據實際需要變更或註銷退稅登記。
二、出口退稅附送材料:
1. 報關單。報關單是貨物進口或出口時進出口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以便海關憑此查驗和驗放而填具的單據。
2. 出口銷售發票。這是出口企業根據與出口購貨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填開的單證,是外商購貨的主要憑證,也是出口企業財會部門憑此記帳做出口產品銷售收入的依據。
3. 進貨發票。提供進貨發票主要是為了確定出口產品的供貨單位、產品名稱、計量單位、數量,是否是生產企業的銷售價格,以便劃分和計算確定其進貨費用等。
4. 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書。
5. 屬於生產企業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產品,凡以到岸價CIF結算的,還應附送出口貨物運單和出口保險單。
6. 有進料加工復出口產品業務的企業,還應向稅務機關報送進口料、件的合同編號、日期、進口料件名稱、數量、復出口產品名稱,進料成本金額和實納各種稅金額等。
7. 產品征稅證明。
8. 出口收匯已核銷證明。
9. 與出口退稅有關的其他材料。
轉帖自紫陌千堆雪的《親身出口經歷流程小結》,若因轉貼而造成對帖主的侵權,煩請帖主不計究,不起訴,本人熱線:bennywang@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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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有進出口權的外貿公司,壹般是自營,去年偶爾幫朋友出口壹批貨物到韓國,所以有了以下的出口流程,
1.制作形式發票金額USD:1109.24)給國外,同時附匯款路線圖,前T/T國外付款USD:1090.24(其中差額為銀行費用)給我司。
2.向國內工廠購買原料,價款:8002.20元。同時將出口退稅登記證,工商營業執照,進出口權證書,海關登記證,增殖稅發票資料等傳真工廠,以便辦理繳款專用通知書以及增殖稅發票。(不需要法定商檢)
3.向貨代委托定倉,同時制作正本發票,裝箱單,出口報關單,報關委托書,海運貨物委托書。(同時,通過電子口岸網上申請核銷單,現場領取,以及網上出口口岸備案)。
4.收到工廠貨物,托運到貨代已經聯系好的倉庫,填寫倉庫的收貨單證,將貨物交給倉庫以便裝箱(我司是拼箱)。同時填寫並確認托運單,以及提單。(電放提單,順便出具電放保函)
5.購買保險,領取正本保險單以及付款通知書。
6.出口貨物。
7.工廠的繳款專用書以及稅單到達:稅單總額:8002.20(成本:6839.48,稅:1162.72)專用繳款通知書為:6839.48*0.068=465.09
8.領取核銷單,報關單,以及憑收匯憑證單,銀行對外收匯申報單,到銀行換取收匯水單
在電子口岸網上申報核銷後去外匯管理局現場核銷。
9.核銷後,將相關核銷數據向國稅局申報。
10將數據輸入國稅的電子申報盤片,制作軟盤,等待國稅局通知。
11帶書面單據:報關單,外銷發票(自己制作),核銷單,繳款專用書,增殖稅發票,現場辦理。
12確認後退稅。我司確認為報關單上的FOB金額為USD:1075.96,退稅為:RMB:1025.92(15%退稅率)(6839.48*0.15=1025.92)
從上實際操作可知:
1.由於17%與15%不同,進項抵扣稅1162.72與退稅:1025.92有壹定差距,其實退稅就是將原本要抵扣的進項稅退了回來(貿易企業),出口的利潤主要是出口的USD:1090.24*8.6=9376.8與8002.2的差額不要交納0.17即233元的增殖稅以及233元中的地稅(如城建費用等)
2.工廠的專用繳款通知書中所交的款項是保證金性質的,會在壹定時間內退回工廠。1.防止工廠多開增殖稅發票,用來出口騙出口退稅。2.也可以給國家,地方融資9自己想的)
3.疑問是:FOB價報關單上為什麽是USD:1075.96,應該是CIF-I-F(USD:1090.24-20-運費呀,請報關熟悉解釋。
什麽是進口付匯核銷?
就是采用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代申報單)的形式,對每壹筆通過外匯指定銀行向境外付匯的情況進行統計,到貨後再逐筆核對註銷的壹種監管制度。
◆監管範圍
進口單位以通過銀行購匯或從現匯帳戶支付等方式向境外支付有關進口商品的貨款、預付款、尾款及轉口貿易的貨款等,均應辦理進口付匯核銷手續。包括以外匯貸款、外幣現鈔和捐贈外匯進口等。
◆實施依據
現行的進口付匯核銷監管實施依據是由國家外匯管理局1997年1月28日頒布、1997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貿易進口付匯核銷監管暫行辦法》。
◆“對外付匯進口單位名錄”
即“名錄”,進口單位應當憑對外經貿部(委、廳)的批件、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執照和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企業代碼證書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列入“名錄”。不在名錄的進口單位不得直接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進口付匯。
◆“進口付匯備案表”
即“備案表”,是外匯局對特殊進口付匯行為進行真實性審核後的確認證明,是外匯指定銀行辦理上述進口付匯的依據。外匯局簽發備案表前須審核進口有效商業單據和有效憑證:
1、貨到匯款方式:正本報關單、進口合同、發票及有關批件;
2、T/T預付款方式:合同和有關批件(銀行保函);
3、信用證方式:進口合同、信用證申請書復印件及有關批件。
◆“由外匯局審核真實性的進口單位名單”
即“黑名單”,由外匯局公布,被列入黑名單的進口單位應當在付匯或開立進口信用證前逐筆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並辦理“備案表”手續,接受外匯局真實性審核,並憑“備案表”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對外支付。進口單位受真實性審核的最低期限為6個月。對有下列行為的進口單位,外匯局可將其列入“黑名單”。
1、向外匯局或外匯指定銀行報審偽造、假冒、塗改、重復使用等進口貨物報關單(核銷聯)或其它憑證的;
2、付匯後無法按時提供有效進口貨物報關單或其它到貨證明的;
3、需憑備案表付匯而沒有備案表;
4、漏報、瞞報等不按規定向外匯局報送核銷表及所附單證或丟失有關單證的。
◆進口核銷必備單證
進口單位付匯後次月5日前,持核銷單證到所在地外匯局報審。
1、貨到匯款項下進口核銷,報審的有關憑證包括:核銷單第二聯;備案表第二聯(如需開備案表的);貿易進口付匯到貨核銷表。
2、信用證、托收及其它結算方式項下進口核銷,報審的有關憑證包括:核銷單第二聯;備案表第二聯(如需開備案表的);正本進口貨物報關單;貿易進口付匯到貨核銷表及貿易進口付匯未到貨核銷表(如付匯後未到貨的)。
◆進口貨物報關單
進口付匯核銷專用的進口貨物報關單應具備以下條件:必須是電腦打印的;具有簽發地海關驗訖章的;必須是有防偽標簽的;報關單上的經營單位必須與合同買方和進口單位名稱壹致。
◆轉口貿易核銷
先支後收轉口貿易項下的進口付匯,進口單位必須在付匯前持相應的進出口合同、轉口貿易經營權的證書、對該業務的詳細說明(必須列明預計收匯日期)、銀行匯款憑證、備案表、進口核銷單、外匯局售匯通知單,經外匯局進行真實性審核後,在售匯通知單上加蓋業務公章,銀行憑證售匯通知單及有關單證辦理付匯。核銷時憑出口所得的結匯水單/收帳通知辦理。出口所得的金額必須大於進口付匯的金額。
先收後支項下轉口貿易的進口付匯,憑相應進出口合同、轉口貿易經營權證書、對該業務的詳細說明、備案表、進口核銷單、商業票據、收匯結匯水單或收帳通知購匯支付或直接到銀行辦理對境外支付。核銷時憑事先收取的結匯水單/收帳通知辦理核銷。
◆異地付匯核銷
異地付匯是指進口付匯交易的兩個主體,即進口單位和辦理付匯手續的外匯指定銀行不屬同壹個外匯管理局管轄的,外匯指定銀行對該進口單位的進口付匯需憑備案表辦理。進口單位應當在付匯次月5日前,根據實際進口未到貨情況和已到貨情況,及時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貿易進口付匯未到貨核銷表、貿易進口付匯到貨核銷表及相應核銷憑證。
◆核銷單證留存期限
進口單位留存核銷單第二聯、備案表第二聯(如有)、加蓋“已報審”章的到貨核銷表第二聯、加蓋“已報審”章的未到貨核銷表第二聯、加蓋“已報審”章的進口貨物報關單。以上核銷單證均需妥善保管5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