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測試和應用。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試與公務員職業密切相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適合采用客觀紙筆測驗的方式進行考試,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與推理、數據分析和常識判斷。?
2.言語理解和表達。主要測試考生運用語言文字進行思維和交流,快速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書面材料內涵的能力,包括根據材料尋找主要信息和重要細節。正確理解閱讀材料中指定單詞和句子的含義;總結閱讀材料的中心。
3.數量關系。主要測試考生對事物之間數量關系的理解和把握以及解決數量關系問題的能力,主要涉及對數據關系的分析、推理、判斷和運算。常見問題有:數值推理、數學運算等。?
4.判斷和推理。主要測試考生對各種事物之間關系的分析和推理能力,涉及對圖形、文字概念、事物與文字材料之間關系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常見的題型有:圖形推理、定義判斷、類比推理、邏輯判斷等。?
5.數據分析。主要測試考生對各種形式的文字、圖表等材料的綜合理解、分析和處理能力。這部分通常由統計圖表、數字和文字材料組成。?
6.常識判斷。考生應了解的基礎知識和運用這些知識進行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重點是對國情社情的認識和綜合管理的基本素質,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歷史、文化、地理、環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第二,公務員考試有面試。面試與計劃就業比例壹般為3: 1,4: 1,5: 1。筆試合格後,按錄用與面試比例確定筆試成績前幾名者,才有面試資格,才會進入面試。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結束後,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
3.國家公務員考試是指對中央機關、國家機關、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事業單位錄用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中央和地方考試分開進行,沒有隸屬關系。考生可以根據自己想報考的政府部門選擇自己想參加的考試,也可以同時報考,互不影響。
擴展數據:
1,各地考試科目自定,壹般有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不壹樣。北京、山東、浙江、上海、廣東省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想報考當地公務員考試的同學,要註意查閱當地政府發布的招考簡章,以便有針對性的復習。目前,就公務員考試改革的趨勢而言,更傾向於“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的考試。
2.地方公務員考試分兩種:資格審查和招考。資格審查是指考試合格者將獲得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以報考市、區縣等國家機關的工作崗位,比如北京。有的需要參加特定部門的壹些考試,有的需要直接面試。地方公務員考試絕大多數采用招考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通過考試後直接考上部門公務員,就像中央公務員考試程序壹樣。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公務員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