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科目是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和經濟管理的要求,對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和計算的科目,稱為會計科目。會計科目根據所提供信息的詳細程度和控制關系的不同,分為總分類科目和明細分類科目。前者是對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並提供壹般信息的賬戶,如應收賬款、原材料等,後者是對壹般分類進行進壹步分類並提供更詳細具體的會計信息的賬戶,如按債務人名稱對應收賬款設置明細賬戶,以反映應收賬款的具體對象。
會計分錄是指表明某項經濟業務所要借入的賬戶和借入的賬戶金額的記錄,簡稱分錄。會計分錄由三個要素組成:借貸方向、對應的賬戶(科目)名稱、待記金額。根據涉及的賬戶數量,分為簡單會計分錄和復合會計分錄。簡單會計分錄是指只涉及壹個賬戶的借方和另壹個賬戶的貸方的會計分錄,即借入壹筆貸款的會計分錄;復合會計分錄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對應賬戶組成的會計分錄,即壹貸多貸、壹貸多貸或多貸多貸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