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批準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開辦的培訓班或網絡培訓的,由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根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在單位報送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為會計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不需要本人到當地財政局蓋章)
2、通過其他形式參加繼續教育的(如參加會計職稱考試單科及格、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專科以上學位學歷教育、發表論文等折合學分等),應當在3個月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屬繼續教育管理部門進行學分的認定,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3、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管理各地均已實行信息化。繼續教育情況錄入電腦,自動進行信息的更改。不再在會計證上蓋章了。(但必須要進行學分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