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認真掌握庫存限額,按現金收付記賬,按征收款辦理收付,當面核對收付金額,防止差錯。
2.做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錄,做到日結月結,確保賬證相符、賬實相符、存取相符。每月盤點壹次。
3、根據銀行收付憑證辦理銀行付款,收入支票、現金、票證及時存入銀行,簽發的支票或票證必須有存款擔保,不得簽發空白支票和過期支票。
4.妳不應該私下借現金。如果需要暫付款,必須有行政領導簽字,才能暫付款。暫付款後,必須在規定日期內結清,不得拖欠公款。
5、學校實行財務審批制度,壹切開支,必須經校長批準後才能開支。
6、做好學校財務支出的保密工作,不準隨便泄露財務信息。
7、廉潔奉公,堅持財務制度,為學校開源節流。
8.按時發放工資、學校崗位津貼、崗位津貼和獎勵。
9、加強存款和現金的管理,及時核對銀行存款,做到賬實相符,庫存現金逐級清點,庫存現金不得超過人民銀行核定的限額。
10.每天下班前,嚴格檢查保險櫃的鎖,妥善保管鑰匙。
11.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與會計人員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默契配合。
12.裝訂保管憑證、賬簿及相關資料,及時歸檔,防止丟失或損毀。
職責二:學校出納的工作職責
1.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和業務學習,積極參加各項活動,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服從領導和工作安排,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全心全意服務於教學壹線。
2、根據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學校年度預算、決算和月度用款計劃、月度會計報表、會計賬目結算和計算機錄入,負責財務賬目檔案的管理。
3.負責及時辦理工資、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下崗職工保障基金、醫療保險、離職手續、人員調動增減工資、相關票據的購買及核銷等。
4.負責與出納交接單據、校對賬目、核對現金,有權向校長舉報手續不全、費用不合法的單據,由校長負責調查處理。
5.按時參加上級召開的財務會議和業務培訓,並及時向領導匯報。學校賬目每月匯總壹次向校長匯報。所有報表必須經過負責人審核後才能上報。涉及教師切身利益的言論,必須經過校長同意或當事人校準後才能上報。
6.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的電腦入賬登記,固定資產的增減,固定資產卡片的填寫等。,並每月處理壹次相關會計憑證。
7、負責協助校長做好財務管理工作,為校長當好財務管理人員。
職責三:學校出納的工作職責
第壹,學校出納統壹管理學校的壹切現金收支,並負責校辦工廠等出納工作的業務指導和檢查。
二、根據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規定,認真審核報銷憑證。在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的基礎上,對不符合國家方針、政策和財務制度的款項,我們有權監督和拒付,對壹切揮霍國家財產、弄虛作假、損害國家利益和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我們都要進行鬥爭。
三、學校出納主管學校預算內外的現金和銀行賬戶。按照規定,按銀行賬戶設置銀行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並按月結單,定期與銀行對賬,做到正確無誤。
四、學校出納應按照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做好現金管理工作。庫存現金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限額。未經銀行同意,不得“支付”現金收入,也不得留存表外公款。閑錢要收在銀箱裏,銀箱鑰匙要妥善保管。
五、學校出納在工作過程中,如有現金余缺,應先作暫存或暫付,待查明原因後,根據單位領導的決定處理。數額較大的,應報上級財政部門批準。確實無法查明的多余現金,應作為“預算收入應付款”上繳國庫。
六、學校出納因故調動或離職,應辦好交接手續,並由總務主任負責監督。
職責四:學校出納的工作職責
第壹,學校出納統壹管理學校的壹切現金收支,並負責校辦工廠等出納工作的業務指導和檢查。
二、根據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規定,認真審核報銷憑證。在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的基礎上,對不符合國家方針、政策和財務制度的款項,我們有權監督和拒付,對壹切揮霍國家財產、弄虛作假、損害國家利益和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我們都要進行鬥爭。
三、學校出納主管學校預算內外的現金和銀行賬戶。按規定,按銀行賬戶設置銀行日記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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