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核時間壹般在壹個月左右,具體時間範圍由各地財政局或考試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規定。
2、復審部門向人事考試部門或財政局申請註冊復審試卷(具體情況需咨詢當地財政或考試部門)。
3.所需材料考生需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
考生完成初級會計師成績復核申請後,將有關事項進行如下處理:
1.材料報各局級單位統壹匯總後,向考試中心提交評分申請,並附詳細的考生名單(包括考號、姓名、語言、級別、評分原因)。
2.試卷復試考點將安排專人對相關試卷進行復試,並將復試結果通知各單位。
3.結果通知審核結果將在錄取日期後壹個月左右通知考生本人。(具體請咨詢當地財政或人事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