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明知沒有真實業務發生,還按老板的授意開了發票,那要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如果老板是提供給會計虛假資料,騙取的發票,會計的確不知情,並且在發現後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那會計壹般就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知道以後並沒有向相關部門報告,那同樣要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