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會計核算內容。
會計核算的內容,是指應當及時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會計事項。《會計法》對會計核算的基本內容作過規定,《規範》第三十七條重申了《會計法》的這壹規定,即要求對下列會計事項,必須及時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包括有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資本、基金的增減;收支與成本費用的計算;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其他會計事項。
(二)建立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制度。
會計核算對企業的會計管理的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企業進行審計制度的安排中,應將促進企業管理、會計管理的規範化、科學化作為會計工作的主要目標,促進企業改進預算,把會計收支審計與管理審計結合起來,作為會計工作的方法。
(三)會計基礎工作相對較為薄弱。
會計機構設置與會計人員任用不符合會計規範要求。基於會計核算相關的成本考慮,在會計機構設置上,有的企業幹脆不設置會計機構,有的即使設置會計機構,壹般也是層次不清、分工不太明確,而且設施簡陋,缺乏壹些必要的硬件設備,辦公條件差。在會計人員任用上,企業最常見的做法就是任用自己的親屬當出納,外聘“高手”做兼職,這些人往往身兼數個單位,壹般定期來做賬,會計核算的及時性和準確性難以保證。
二、加強會計核算中心的會計基礎工作的措施
(壹)規範企業內部的會計成本核算方法。
規範企業內部的會計成本核算方法是提高我國企業會計成本核算有效性的重要前提。企業應該在其成本的核算過程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核算方式,收付實現制以及責權發生制等均有其各自的優越性,企業應該根據自己的現實情況及需要進行科學、合理的選擇。此外,企業還應該做好其固定資產的核算工作,銷售成本的核算工作以及存貨和材料采購的成本核算工作等,將企業獨特的特點與企業相關的財務法規相結合,制定出壹種具有科學性和可行性的企業會計成本核算方法。
(二)完善企業各項收支的項目管理工作。
完善企業各項收支的項目管理工作是提高我國起來會計核算有效性的基礎。個人認為,企業的賬目之所以含混不清、企業的核算之所以取不到應有的成效,其中很大壹部分的原因便來自於企業項目管理的不完善,其財務人員無法清晰的辨明項目的成本應該歸於何方,而企業的管理者也因為項目的紛繁復雜而難以進行有效的歸類,這便導致了我國企業會計核算的模糊和低效。所以,完善企業各項收支的項目管理,才有助於財務人員理清項目,從而對項目進行有效、科學的核算及控制。
(三)提高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能力。
會計基礎工作要規範化,廣大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十分關鍵。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應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壹是廣大財務人員應具有優良的職業道德。要求財務人員具有強烈的使命感和責任心。要使他們主動學習,領會會計職業道德內涵,依法辦事,努力提高自身職業道德水準,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要加強宣傳和培訓,使遵守會計職業道德成為財會人員的自覺行動。二是要不斷加強財會人員的專業理論學習,使其不斷更新業務知識,提高業務素質。各單位領導和財會部門要重視財會人員的在職培訓工作,建立考核制度,使其能更好地為單位服務。
(四)加強外部監督和規範化建設。
從當前很多企業的現狀來看,靠企業管理來規範會計工作是不太現實的,這時候,應該更多地借助於外部監管,幫助企業實現會計規範化。我國的會計監督是由國家監督、社會監督和企業內部監督三位壹體的監督體系,其中前兩種屬於外部監督。國家監督是由財政、稅務等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實施監督;社會監督則以會計中介機構為主體,由其接受他人委托,對有關單位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驗資等工作。財政部門應指導督促企業依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建立健全賬簿體系,督促企業建立、健全會計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核算制度。
在適應本企業環境與工作的基礎上不斷變更會計核算工作,創新核算的方法,並使之與社會的發展相適應。個人認為,企業在選擇適合其發展的會計核算方法與模式時,應該在其原有的基礎上進行適當的創新,使之符合時代的發展需要,緊跟社會的發展步伐。
三、小 結
會計核算作為壹種會計組織和管理的模式已經得到廣泛應用,我們提出了會計核算下單位會計核算工作的加強措施,希望能對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有效詳實的會計信息和可以借鑒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