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積的會計分錄
提取盈余公積:
借方: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任意盈余公積
貸款: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盈余儲備-任何盈余儲備
彌補虧損的盈余公積:
借: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彌補虧損的盈余公積
將盈余公積轉增資本:
借:盈余公積
貸款:實收資本/股本
支付現金股利或盈余公積利潤:
借:盈余公積
貸款:應付股利
什麽是盈余公積?
盈余公積是指企業存在的、有特定用途的稅後利潤所得的積累。根據用途不同,可分為公益金和壹般盈余公積,壹般盈余公積又可分為任意盈余公積和法定盈余公積。當法定盈余公積金累計額已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年初未分配利潤也不應納入法定盈余公積金基數的計算。
企業提取的盈余公積可用於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增資(或股本)或送新股。盈余公積科目屬於所有者權益科目,用於核算從企業凈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設置“任意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等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如何理解股權?
股本是股份公司和企業投入的資本。“權益”科目屬於所有者權益,股份有限公司應設置“權益”科目,但其他企業應設置“實收資本”科目,核算投資者投入資本的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