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會計崗位職責和要求介紹如下:
崗位職責:
1、負責每日現金、票據及銀行存款的保管、出納和記錄。
2、登記收款臺賬及收款對賬等工作,確保收款工作準確無誤。
3、嚴格按照公司的財務制度報銷結算公司各項費用並編制相關憑證。
4、配合會計人員做好每月的報稅和工資的發放工作。
5、完成其他由上級主管指派及自行發展的工作。
工作內容要求:
1、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費用的開支範圍的.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
2、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時報帳。
3、按照銀行制度規定,合理使用貨幣資金,加強現金管理,督促出納人員按規定存入收入款,支領備用金。
4、按照經濟核算的原則,定期檢查,分析財務計劃預算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提高資金使用效果。發現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
5、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及時整理,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
6、按照勞動人事部門的要求,制定勞動工資計劃,編制工資表和勞動工資報表。嚴格按規定計算、扣繳各種保險基金和公積金,並及時與有關部門進行核對工作。
出納的簡介:
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
在中國古代出納也指家庭等方面的收支管理情況,例如清田蘭芳《明河南參政袁公(袁可立子袁樞)墓誌銘》:“十七來歸,即傳家政。按親族,禦臧獲,美肴酒,綜出納,無事不井井。”
從廣義上講,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屬於出納。它既包括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機構的各項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收付業務處理,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的整理和保管。
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核算等各項工作,也包括各單位業務部門的貨幣資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狹義的出納則僅指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崗位或人員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