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告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2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號)規定和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2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1〕27號)的要求,為方便廣大考生報考,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壹、報名時間
高級考試: 4月9日9:00─4月15日17:00
初、中級考試:7月20日9:00─7月29日17:00
二、考試信息
(壹)考試時間及科目
1. 高級考試
高級考試在1天內分上、下午2個批次實施,具體考試時間(或批次)以準考證為準。
2. 初、中級考試
初、中級考試分2天上、下午4個批次實施,具體考試時間(或批次)以準考證為準。
(二)考試設置
經濟考試分初級、中級和高級三個級別,每個級別均設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遊經濟、建築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
1. 高級考試
高級考試設《高級經濟實務》1個科目,題型為主觀題。人員須達到全國統壹合格標準,方可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合格證明自考試通過之日起,在全國範圍5年內有效。
2. 初、中級考試
初級、中級考試均設公***科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專業知識和實務》,題型均為客觀題。自2023年起,初中級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壹個周期的滾動管理方法,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資格證書。人力資源管理和知識產權專業分別頒發相應級別的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和知識產權師證書。
(三)考場設置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在主城區統壹設置,考生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
三、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務素質,從事經濟專業工作,並具備下列相應條件之壹者,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壹)初級考試
凡從事經濟專業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根據《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規定,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考經濟初級資格考試。全日制在校學生(非應屆畢業生)請勿報考。
(二)中級考試
1. 高中畢業並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2. 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3. 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4. 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5. 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6. 具備博士學位。
(三)高級考試
1. 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 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知識產權專業人員考試條件
知識產權專業人員2023年前按照相關規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相關職稱,可作為申報經濟系列知識產權專業高壹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的條件。
(五)其他職業資格與經濟專業技術資格的銜接
取得導遊資格、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協理、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可對應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作為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
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作為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
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等相關職業資格,可根據《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對應初級或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作為報名參加高壹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
(六)工作年限及學歷學位相關規定
以上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經濟專業相關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七)香港、澳門、臺灣居民考試條件
根據原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壹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幹措施》的通知(國臺發〔2018〕1號)精神,符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在規定的年限內全部科目合格後,在考後資格復審時,按照考務文件規定的相關條件要求,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四、考試大綱
2023年版經濟各級別、專業的考試大綱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公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訂購考試用書。
五、報名程序及要求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請各位考生仔細閱讀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中的政策文件、辦事指南,詳細了解,正確操作。網址:/promise.html。
本考試實行全國統壹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
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壓力,報考人員現工作地、居住地須在重慶市區域內,方可在重慶市報名參加考試。經核查不符合報名範圍規定的考生將作報名無效處理。
(壹)註冊信息
1. 新註冊的報考人員。詳細閱讀報名協議條款和註冊須知,點擊“接受”後填寫用戶信息,並上傳電子照片。
2. 已註冊的報考人員。請登錄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待核驗完成後進行報名操作。
3. 註冊信息在線核驗通過的報考人員可直接報名;“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後續按要求上傳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圖片後,即可報名。
(二)信息填報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前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無誤的填寫報考人員個人信息(請報考人員準確提供個人信息:聯系電話、工作單位、通信地址等),以便於接收考試相關資訊;如信息發生變更,應及時在註冊信息中修改。
(三)選擇報名辦理方式
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其余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
1. 報考人員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系統自動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告知承諾書》(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告知承諾書,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報名條件及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並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點擊“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壹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2.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後,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或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3類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須按要求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經在線核查通過後方可繳費。
(四)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確認報名信息後,可直接進行繳費,繳費時間為:
高級考試 4月9日9:00─4月16日17:00;
初、中級考試 7月20日9:00─7月30日17:00。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為:
高級考試:每人每科69元;
初、中級考試:每人每科61元,初、中級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報名系統將對所有報考人員自動收取檔案管理費20元/人。報名結束後系統將會自動甄別新考生、老考生,並在打印準考證期間,退回老考生“檔案管理費20元/人”至繳費賬號,請相關考生註意查收。
需開具考試報名考務費收據的報考人員,請自行打印《考試報名表》並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本人於報名結束後90天內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2205室現場辦理,單位統壹辦理的,還須出具介紹信及人員信息花名冊電子表格,逾期不予辦理。
(五)打印準考證
高級考試打印準考證時間:6月11日─6月18日;
初、中級考試打印準考證時間:10月22日─10月29日。
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於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並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等信息內容,如發現與身份信息不壹致,務必在相應級別準考證打印結束日前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現場查詢更正。
請考生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地點及註意事項。在考試當天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
(六)報考註意事項
1. 註冊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於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壹經上傳不得修改。
2. 在線核驗原則上需24小時,考生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註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以免錯過報名。
3. 壹旦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或“撤回承諾”,系統將無法再次提供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機會,請報考人員認真操作。
六、成績查詢
考生在考試結束後請關註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成績及合格標準查詢。
七、考後在線人工核查
我市在考試成績公布後,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試卷總分60%及以上,且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在線核查狀態為“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4類考生的報考資格實施在線人工核查。考試合格標準公布後,對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類合格人員進行補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考生須按照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要求及時補交。此類考生應留意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欄目通知。
八、監督監管
對報考人員實施全程監督,在考前、考中、考後全程開展核查和日常監管。考試合格標準發布後,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將在網站上對已作出承諾且全科成績合格人員的承諾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集中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在核查或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九、證書發放和查詢
復核結果公示期滿後,考生可關註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欄目通知公告,查看證書領取通知;考後資格復核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選擇郵寄或現場領取。合格人員資格證書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的“資格證書”欄目查詢發放進度和查詢驗證證書信息。
十、疫情防控要求
為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相關防控要求,保障涉考人員身體健康,考生報考時須認真閱讀《報考承諾書》和《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並嚴格遵守相關防疫規定。考生應持健康碼綠碼經體溫檢測正常後進入考場;來自高、中風險地區的考生,還須持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包括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健康碼綠碼進入考場。考生自備壹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有關防控措施及要求如有調整,請考生按準考證“註意事項”的要求執行。
十壹、其它要求
(壹)經濟考試各級別均為電子化考試,在計算機上作答,人員可攜帶的文具只限於鉛筆。禁止人員將任何(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工具及考試相關資料帶入考場座位。
高級考試開始5分鐘後,考生不得入場,考生可提前1小時交卷、離場,考生退場後不得再次進入考場。
初、中級考試開始5分鐘後,考生不得入場,每科目可提前15分鐘交卷,考生退場後不得再次進入考場。對於同時報考公***科目和專業科目的人員,兩科目考試在同壹批次內分2個場次連續組織,間隔時間為40分鐘。
(二)各科目考試均采用閉卷形式。考生在打印準考證後,應根據所在考點交通狀況合理安排好出行時間,盡量選擇公***交通工具,以免誤考。
(三)本次高級考試機考系統支持的輸入法: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
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通過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考試流程及計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四)考生應嚴格遵守考場規則,誠信參考。對於違紀考生,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輕者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嚴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試成績並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考試結束後,考試機構將對全部考生的答題信息使用“雷同指標監測”技術進行甄別,抄襲他人答案或允許他人抄襲自己答案、違規使用通訊器材接收場外信息等違紀違規行為會導致答卷雷同,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考生如有違紀行為,我中心將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欄目上公布,請違紀考生在成績公布前上網查詢。
十二、咨詢電話
(壹)報名條件咨詢電話:12333;
(二)報名系統操作、繳費咨詢電話:023-86868838、88152240。
原文鏈接:/ywzl/rsks/zyjsryzgks/202103/t20210330_9050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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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真題:2022年初中級經濟師考試真題及答案匯總
成績查詢:2022年全國經濟師考試成績查詢時間
合格標準:歷年經濟師考試成績合格標準
報名時間:202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匯總
報名條件:202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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