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有關發展畜牧業的各項方針政策。
二、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中西獸醫結合,認真做好防疫、檢疫、治療、閹割和疫情報告等工作。
三、調查研究,總結推廣科學養畜、養禽和飼料生產的先進經驗。
四、改良畜種,推廣人工授精技術,提高牲畜質量。
五、積極推廣畜病合作防治制度。
六、培訓防疫員、飼養員、配種員。普及畜牧獸醫科學技術。第三條 畜牧獸醫站三權歸縣。有關人事、財務、業務工作由縣(市)農業部門管理。政治思想工作,由公社(區)負責。畜牧獸醫站站長要選擇懂技術、會管理、有幹勁、作風好、年富力強的同誌擔任,由管理部門任免。第四條 畜牧獸醫站的編制,根據公社(區)範圍和畜禽數量由縣(市)主管局研究,報縣人民政府審查批準,納入集體勞動工資計劃。任何單位不得向公社獸醫站安排人員。隨著生產的發展,需要增加獸醫人員,由縣(市)主管局會同勞動部門編造計劃,報縣人民政府審核後,報上級勞動部門按政策規定辦理。第五條 畜牧獸醫站是集體所有制單位,實行“單獨核算、自負盈虧”,國家給予適當補助。資金和財產歸畜牧獸醫站集體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和挪用。經費來源,主要是向參加合作防治的單位及社員收取壹定的費用。未開展合作防治的地方,可收取閹割治療費。收費標準,根據各地具體情況,由縣(市)農業部門統壹制定,報上壹級農業部門批準實施。
國家撥給的社辦公助經費,主要用於推廣合作防治的因農業受災減少收入的畜牧獸醫站的人員工資補助;站房維修和較大醫療器械設備的添置。由縣(市)農業部門統壹掌握,合理使用。第六條 畜牧獸醫站實行民主理財,勤儉辦站的原則。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財經審批手續,做到有帳有據,日清月結,按月公布。各項經費的開支標準和範圍,可參照國家基層事業單位的規定,由縣(市)主管局核定。畜牧獸醫站的會計,出納、保管員可在獸醫人員中挑選兼任。第七條 畜牧獸醫站貫徹“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分配原則。其工資的級別、標準和轉正定級的方法,可參照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畜牧獸醫人員的勞保用品,福利待遇,參照公社(區)衛生院的現行辦法執行。凡因公致殘以及體弱、喪失工作能力的獸醫人員,應根據壹九七九年省計委、省勞動局、民政局、財政局、衛生局《關於試行安徽省集體所有制醫療單位職工退休退職、死亡撫恤的暫行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給予補助。第八條 要積極組織和鼓勵獸醫人員為“四化”鉆研技術,不斷提高醫療技術水平。幫助有技術專長的老中獸醫,搜集、整理畜禽防病治病的經驗,加以總結提高。並確定專人向他們學習。畜牧獸醫站人員的技術職稱和晉級,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第九條 不得抽調畜牧獸醫站人員從事非畜牧獸醫業務性工作。必須抽調的人員,其工資及壹切費用由抽調單位負責開支。第十條 畜牧獸醫站職工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發揚黨的實事求是、群眾路線、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和作風,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思想覺悟和業務技術水平,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要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建立考核、獎懲制度。要認真執行本辦法以及有關規定,對刻苦學習、勤奮工作、遵守紀律、成績顯著,作出較大貢獻的,要給予獎勵。對工作失職、不守紀律、常出事故的,要區別情況給予處分。第十壹條 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試行,各地原來的規定與本辦法有抵觸者,壹律以本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