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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自己請會計做賬好還是請事務所代理做賬好

小規模納稅人自己請會計做賬好還是請事務所代理做賬好

代理。

小規模納稅人業務本身是簡是繁並不能簡單判斷。

請會計要高工資、社保,代理只要代理費。

記賬公司或事務所是壹群會計,可以從各個角度幫業主考慮問題;專職會計畢竟是個把人,沒有這麽全面的知識架構。

記賬公司出錯,風險由記賬公司承擔;專職會計出錯,風險由業主承擔。

小規模納稅人自己請會計做賬好還是請事務

小規模納稅人業務本身是簡是繁並不能簡單判斷。

請會計要高工資、社保,代理只要代理費。

記賬公司或事務所是壹群會計,可以從各個角度幫業主考慮問題;專職會計畢竟是個把人,沒有這麽全面的知識架構。

記賬公司出錯,風險由記賬公司承擔;專職會計出錯,風險由業主承擔。

請會計做賬好還是請事務所代理做賬好

如果是小規模企業或個體可以考慮代理,壹般納稅人最好別選擇代理。

小規模納稅人業務本身是簡是繁並不能簡單判斷。

請會計要高工資、社保,代理只要代理費。

記賬公司或事務所是壹群會計,可以從各個角度幫業主考慮問題;專職會計畢竟是個把人,沒有這麽全面的知識架構。

記賬公司出錯,風險由記賬公司承擔;專職會計出錯,風險由業主承擔。

小規模納稅人 做賬

銷售和采購的發票壹定要完備並建立相應賬目做對應的賬務處理

細了不好說了

壹。妳們是核定征收的小規模納稅人企業,與其他企業壹樣:每月上交增值稅,按季預交所得稅;

二,增值稅方面,如果當月沒有發生任何銷售收入,也必須按核定的最低營業額上交增值稅,這種情況下所交納的增值稅就與銷售收入無關了,它相當於企業的壹種其他費用類開支,個人認為,它只能記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

三,具體賬務處理:

有無發生銷售或少於定稅營業額時,均作如下分錄:

借:應交稅金--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城建稅

借: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同時計提稅: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城建稅

貸: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當發生銷售時,“主營業務收入”按實際反映,若銷售大於定額時,按實際銷售額計提應交的稅費。並作相應的會計分錄。

小規模納稅人稅金做賬

因為小規模不能抵扣進項稅,所以增值稅只設置壹個“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即可;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項稅金並入存貨成本;

1.產生收入的時候,以不含稅收入100元為例:

借 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103

貸 主營業務收入 100

貸 :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3

2.交稅時:

借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3

貸 銀行存款 3

3.如果您是有限公司,那麽每月按當月收入和應交增值稅分別計提堤圍費跟附加稅;

如果您是個體,地稅就應該屬於定稅,每月直接從銀行賬上扣款,直接入賬,就不存在計提了

請采納答案,支援我壹下。

小規模納稅人會計做賬是工資要怎樣確定。、

妳本月計提下月的員工工資計提的時候就是借:管理費用-工資 生產成本-工資 營業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到下個月實際支付的時候妳就是,根據實際支付的工資表還有就是代扣的社保及個稅等要扣除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代扣社保) 其他應收款(代扣個稅) 營業外收入(員工遲到早退扣款等) 銀行存款 現金等

小規模納稅人做賬納稅問題!

地稅 國稅,看妳經營內容,稅務登記證上有,什麽稅種就在那個局開。

是企業都要做賬

申報次月1-15日

申報可以去稅務局也可以自己去辦理網上申報

需要年檢嗎收? 需要

登記固定資產嗎?去弄份合同,如果妳想入賬

銀行存款怎麽做賬~慢慢做平吧

小規模納稅人怎樣做賬?

壹、做賬

1、把各種票據整理好,做憑證。

2、做工資時,計提工資,借:管理費用,貸:應付工資。發放時,借:應付工資,貸:現金等。

二、出報表

根據妳做的憑證編制報表,國稅有增值稅表、利潤表、資產負債表、地稅的綜合納稅申報表、個稅表、利潤表、資產負債表等。

三、報稅

1、首先購買國稅軟體,安裝上以後進入,新增本單位資訊,在安全設定項新增CA證書(ca證書是在國稅局錄入的),然後再網上申報下填寫報表,填好以後再發送報表,然後申報查詢確定是否已申報成功。

2、地稅是在當地地稅網上申報,搜壹下地稅網,找壹下使用者登入,使用者名稱是妳單位的計算機程式碼,密碼在地稅局索取,填驗證碼,然後可以登入了,這就填寫報表,然後報表校驗,然後申報。密碼記著及時修改,改成妳容易記憶的 。工資就在扣繳個人所得表上申報,填寫員工名稱、工資。

四、記賬

記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明細賬等。

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自己做賬嗎?不請會計可以嗎?

壹、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自己做賬,但做賬的人員必須持有會計證,而且會計與出納不能由同壹人擔任。

二、說明

1、《會計法》規定:

(1)各單位必須依法設定會計帳簿,並保證其真實、完整。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2)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定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定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帳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帳。

(3)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規定:

(1)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配備持有會計證的會計人員。未取得會計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2)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設定會計工作崗位。會計工作崗位,可以壹人壹崗、壹人多崗或者壹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應當有計劃地進行輪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