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合格後頒發註冊會計師證書,可以從事審計、統計、經濟等專業工作。考試資格:凡大專以上學歷,或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者,均可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
註冊會計師證書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在學校、科研單位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職稱的人員)可申請免試某壹專科。
報考人員應填寫《2007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免試申請表》,並將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提交到其報名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地方考委辦公室)。
經地方考試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審核確定,並報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考委)批準後,方可免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