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規定:
1,國家實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制度。會計從業資格實行無紙化考試,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或珠算)。所有考試科目都要壹次性通過。
2.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在考試結束後及時公布考試成績,並通知考試合格人員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到指定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1)通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在規定期限內到指定地點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通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可以委托代理人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代理人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應當持有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以下摘自廣東省某市關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的通知,供參考。
1.報名條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我市報名的考生須持以下證件:當地居民身份證、當地居住證、當地工作單位證明、當地大學生證明。
2.報名、繳費和考試的程序和方法
(1)網上提交報名材料。考生登錄市財政網,選擇“會計服務”進入會計信息服務平臺;然後選擇“考試服務”進行註冊。考生可根據實際需要和考試報名情況自行選擇考點。是否成功選擇考點,以考生確認繳費的時間為準,先報後選,直到考滿為止。
報名過程中,考生必須提交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並上傳照片(必須是近照)。姓名、身份證號、照片等重要信息壹經確認提交,不可修改,由此造成的影響由考生個人負責。
(2)網上支付。報名費以“網上支付”的方式繳納,考生必須在報名期間完成網上支付手續。如果您未能在指定日期辦理網上支付手續,將被視為無效註冊。
(3)網上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由考生在公布時間內通過登錄會計信息服務平臺自行打印。
(4)現場參加考試。考生須攜帶有效個人身份證明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如果您的身份證失效或丟失,請及時更換為有效的臨時身份證證件,其他各類證件、證件壹律作廢。
3、宣布考試成績並領取證書。
(1)考試成績公布
考生在考試結束交卷時,可以立即得到考試成績。考生可在本屆考試結束後30日內登錄網站查詢考試成績公告。鑒於考試系統自動評分,考試結束後將不提供查卷服務。
(2)考試合格者,按下列程序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1)考試成績公布後,通過考試的人員登錄網站填寫《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人員基本信息表》,進行網上預約。預約時間必須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逾期未領證者將記入註冊會計師誠信檔案。
2)考試合格人員在預約日攜帶以下材料到當地財政分局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A.經本人簽字確認的《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人員基本信息表》,以及信息表中涉及的相關文件或證明材料(如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B.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C.證書可以委托他人取得。代理人領證時,應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1復印件,委托人簽署的辦理領證、信息表確認等事宜的授權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