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按照會計規範來說,會計憑證傳遞應該及時,填制記賬憑證的日期應與原始憑證日期壹致。但實際操作中,原始憑證的日期是取得該憑證的日期,原始憑證傳遞到財務後,以此為依據填制的記賬憑證的日期往往要滯後於原始憑證的日期,這樣使兩個日期不同了。
而記賬憑證的日期即為做賬日期,也是生成賬簿記錄的日期。因此,造成填制記賬憑證的日期與原始憑證的日期不壹致。比如壹月份的發票,有可能2月份甚至是3月份才拿到,那財務是在3月份入賬的,所以這兩者的日期就不壹樣了。
所以,可以按收到記賬憑證的時間先後順序填記帳憑證,當然同壹天收到多張的話,先按時間排下也是可以的。
擴展資料
記帳憑證填寫日期壹般是填財會人員填制記賬憑證的當天日期,也可以根據管理需要,填寫經濟業務發生的日期或月末日期。
如報銷差旅費的記賬憑證填寫報銷當日的日期;現金收、付款記賬憑證填寫辦理收、付現金的日期;銀行收款業務的記賬憑證壹般按財會部門收到銀行進賬單或銀行回執的戳記日期填寫。
當實際收到的進賬單日期與銀行戳記日期相隔較遠,或次月初收到上月的銀行收、付款憑證,可按財會部門實際辦理轉賬業務的日期填寫。
銀行付款業務的記賬憑證,壹般以財會部門開出銀行存款付出單據的日期或承付的日期填寫;屬於計提和分配費用等轉賬業務的記賬憑證,應以當月最後的日期填寫。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記賬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