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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會計日常工作中接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均屬於會計檔案範疇。對於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具體如何規定?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是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壹天算起。永久,即是指會計檔案須永久保存;定期,是指會計檔案保存應達到法定的時間,定期保管期限壹般分為10年和30年。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了我國企業和其他組織等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該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具體可以分為:

1.永久: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以及年度財務報告;

2.25年的: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3.5年的:固定資產卡片賬於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保管5年、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

4.3年的:月度、季度財務報告;

5.15年的:其他。含所有會計憑證,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輔助賬簿(不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會計移交清冊。

會計檔案包括什麽內容?

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單位的會計檔案包括以下具體內容: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註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會計檔案的概念: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會計檔案是國家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各單位的重要檔案,它是對壹個單位經濟活動的記錄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