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據往年中國人民銀行的招聘情況來看,估計10月份會發布招考公告,下面弘新教育小編整理了近兩年的網申時間,供大家參考:
2019年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直屬單位人員錄用招考條件如下:
壹、招考(招聘)對象
納入國家統壹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畢業生),具有商業性金融機構、經濟部門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的社會在職人員(以下簡稱“社會在職人員”)和留學回國人員。
2017年1月1日以後取得國(境)外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按照應屆畢業生報考。
二、招考(招聘)專業及職位需求
分支機構人員錄用招考專業主要包括:經濟金融、會計、法律、計算機、統計、管理(側重公***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專業)、英語***7類專業。部分分支機構少量招錄理工科應屆畢業生(不含計算機專業,下同)以及安全保衛、中文、小語種、考古(歷史)專業人員。具體專業及職位需求詳見《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2019年度人員錄用招考簡章》。
直屬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專業及職位需求詳見《中國人民銀行直屬單位2019年度公開招聘職位需求信息表》。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到35周歲之間(1982年10月10日至2000年10月10日期間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納入國家統壹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學士及以上學位(個別艱苦邊遠地區分支機構放寬至大專學歷),專業對口,同時還應具備《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2019年度人員錄用招考簡章》及《中國人民銀行直屬單位2019年度公開招聘職位需求信息表》中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7、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要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並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曾被人民銀行辭退的人員,以及其他原因不宜錄用的人員,不得報考。
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直屬單位根據職位要求,在綜合考慮報考人員的個人信息、學歷學位、專業情況以及工作經歷後,進行資格審查和擇優篩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