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在編制免征增值稅會計分錄時,應當將直接減征的增值稅計入營業外收入。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
貸款:營業外收入。
增值稅調減後,銷售稅及附加也要調減,也可以轉入營業外收入。
二、詳細分析
增值稅免稅是指壹種應稅行為。因為國家政策的支持,銷售環節不征收增值稅,但進項不允許抵扣或退稅。免稅是指國家根據政策的需要,免除納稅人納稅的義務。
3.哪些商品可以免征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資產農產品;
2.避孕藥物和用具;
3.舊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提供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殘疾人專用物品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
7、銷售自己用過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