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報考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的小夥伴們要開始準備了,只有多記多練,多多復習,才能取得好的成績。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欄目為妳提供?初級會計2017年經濟法基礎重點:訴訟時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喪失勝訴權;但權利人的實體權利並不消滅,債務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2.訴訟時效期間的確定
案例張某與房東薛某商定租其壹套二居室住房,租期1年,時間從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2007年9月1日先付半年租金,2008年3月1日支付其余租金。期滿是否續租再協商。經履行法定程序後,張某按期搬入住房。2008年8月底,張某在未支付其余租金,也未打招呼的情況下搬出薛某的房屋,不知去向。薛某從未向張某追要過其余租金。
案例1995年2月8日夜,趙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從背後擊傷。經過長時間的訪查,趙某於2014年10月31日掌握確鑿證據證明將其打傷的是錢某。
3.訴訟時效期間中止、中斷的壹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