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原則?
包括獨立、客觀和公正的原則。?
1.獨立性原則
(1)該原則要求註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或其他簽證業務時,保持形式和實質上的獨立。
所謂實質上的獨立性,要求註冊會計師與委托單位之間不得有真實的利害關系。
所謂形式上的獨立是針對第三方的,即註冊會計師必須在第三方面前呈現壹個獨立於委托單位的身份,也就是在別人眼裏是獨立的。
獨立性是註冊會計師的靈魂。獨立性原則是客觀公正原則的基礎。
(2)回避制度。會計師事務所為保持應有的獨立性,不得承接與其客戶存在利益關系可能損害其獨立性的審計或其他簽證業務;註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或者其他簽證業務,與委托人有利害關系,可能損害其獨立性的,應當向所在會計師事務所聲明並回避。
2.客觀原則。註冊會計師在執行業務時,應當以客觀事實為依據,實事求是,不受他人影響,不受個人好惡的影響。
3.公正的原則。從心理上來說。註冊會計師執行業務時,應當正直、誠實,公正地對待相關利益。
(2)對專業能力的要求?
1.不從事無能力的業務。
2.助理和其他專業人員的職責。
3.接受後續教育。
(3)技術規格
1.對未來事項的可實現程度不作保證。?
2.不得將管理決策職能委托給單位。
(4)對客戶的責任?
1.按時保質完成委托業務。
2.保密責任。
3.不能根據服務成果來確定收費標準。
(5)對同行的責任?
1.沒有地區封鎖或行業壟斷。
2應與同行保持良好的工作關系,配合他們的工作。?
3.對同行的其他責任。如果壹定不能詆毀同行,壹定不能損害同行的利益;不得聘用正在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註冊會計師;不得以個人名義同時在兩個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執業;不以不正當手段與同行爭奪業務,等等。
(6)其他職責?
1.註冊會計師應當維護職業形象,不得從事有損職業形象的行為。?
2.註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不得以脅迫、欺詐、利誘等手段招攬業務。
3.註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宣傳其招徠業務的能力。?
4.註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不得通過向他人不正當支付傭金招攬業務,不得從客戶處或者通過客戶獲取服務費以外的任何利益。?
5.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不得允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承辦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