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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匯算清繳怎麽處理?

法律分析:匯算清繳所得稅的會計分錄為:

(1)還款:借:未分配利潤-償還企業所得稅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2)支付時:借: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貸:銀行存款。

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2008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施行的《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

(1)企業所得稅按月或按季預繳。

(二)企業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結束後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不分盈虧,預繳稅款。

利息費用的扣除。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應當據實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準予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和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機構、場所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以及產生於中國境外但與其機構、場所實際相關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沒有機構、場所,或者雖有機構、場所,但其所得與其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