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規章制度模板是公司規章制度的總結,參考如下:
第壹章 管理總則
第壹條 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 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各項決定。
第三條 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壞公司財產。
第四條 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損害公司的形象、聲譽的行為。
第五條 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
第六條 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第七條 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文化知識,公司為員工提供學習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水平,造就壹支思想和技術過硬的員工隊伍。
第八條 公司鼓勵員工發揮才能,多作貢獻。對有突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九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鼓勵員工積極向上。
第十條 公司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
第十壹條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歡迎員工就公司事務及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對作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十二條 公司尊重員工的辛勤勞動,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提供應有的待遇,充分發揮其知識為公司多作貢獻。
第十三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條 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條 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第十六條 公司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條 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人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員工守則
第十八條 遵紀守法,忠於職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條 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第二十條 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第二十壹條 愛護公物,節約開支,杜絕浪費。
第二十二條 努力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第二十三條 積極進取,勇於開拓,創新貢獻。
第三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壹節 總則
第二十四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二十六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壹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二十七條 公司的財務工作,必須執行本制度。
第二節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二十八條 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第二十九條 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三十條 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第三十壹條 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第三十二條 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第三節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第三十三條 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三十四條 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現。
第三十五條 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第三十六條 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壹人統壹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三十七條 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第三十八條 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並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第三十九條 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第四十條 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後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第四十壹條 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壹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第四十二條 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第四十三條 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後方可報銷付款。
第四十四條 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壹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