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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算平衡包括幾種方法?幾種方法依據?

1)發生額試算平衡法

 

在借貸記賬法下,根據“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賬規則,每壹項經濟業務都要以相等的金額,分別記入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賬戶的借方和貸方,借貸雙方的發生額必然相等,那麽,將壹定時期內全部經濟業務的會計分錄記入有關賬戶後,所有賬戶的本期借方發生額合計與所有賬戶本期貸方發生額合計必然是相等的,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全部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合計=全部賬戶本期貸方發生額合計

借貸記賬法正是利用上列公式,通過編制“總分類賬戶本期發生額試算平衡表”,對總分類賬戶發生額進行試算平衡。

 

(2)余額試算平衡法

 

在借貸記賬法下,由於資產余額表現為賬戶的借方余額,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余額都表現為賬戶的貸方余額。根據資產與權益平衡原理可知,各項資產余額的總和必然等於各項權益余額的總和。因此,所有賬戶借方余額合計與所有賬戶貸方余額合計必然相等,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全部賬戶期末借方余額合計=全部賬戶期末貸方余額合計

借貸記賬法正是利用上列公式,通過編制“總分類賬戶期末余額試算平衡表”,對總分類賬戶余額進行試算平衡。

在實際工作中,人們往往將上述兩表合壹,並結合各個賬戶的期初余額數,編制“總分類賬戶發生額及余額試算平衡表”,這樣,在壹張表上既可以進行總分類賬戶借貸方發生額平衡的試算,也可以進行總分類賬戶借貸方余額平衡的試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