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現金收付結算;
(2)登記現金和存款日記賬;
(3)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4)保管好相關印章、空白收據、空白支票。
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相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相關票據的總稱。
在中國古代,出納也指家庭的收支管理,如清代田蘭芳對明代參政的元恭(袁可立之子袁術)的墓誌銘:“十七年後歸,傳宗接代。據親戚說,皇族附體,美酒佳肴,綜合出納,不出差錯。”
廣義來說,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只要是收款、保管、記賬的,都屬於出納。它不僅包括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還包括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以及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核算。狹義的出納僅指各單位會計部門設置的出納崗位或人員的工作。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收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