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置
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壹、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各項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二)直接經辦省直、中央駐粵行業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審核社會保險繳費申報;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的建立、中斷、轉移、接續和終止工作;審核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三)在廳的統壹組織下,承擔全省各項社會保險數據信息的采集、統計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省直、中央駐粵行業單位各項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檔案和個人帳戶的信息資料。 (四)在廳的統壹組織下,匯總編制全省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財務報告;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稽核工作。 (五)受廳委托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與調劑的具體辦法;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存儲、劃撥社會保險基金。 (六)按照上級統壹規定,負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任職資格、上崗標準、業務培訓規劃、考核規範以及內部自律工作。 (七)在廳的統壹組織下,參與社會保險宣傳工作,擬定社會保險宣傳具體計劃。 (八)在廳的統壹管理下,開展和組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涉外技術合作、技術交流和專業培訓。 (九)承辦省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內設8個部(室): (壹)辦公室(黨辦) 承辦本局日常工作;草擬綜合性文件;負責會議、文秘、檔案、保衛、接待、後勤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人事、黨群和工、青、婦等工作。 (二)綜合調研部 負責各項社會保險經辦事業管理的統籌協調;負責統計分析及其管理工作;開展社會保險經辦事務的綜合性調研,提出社會保險經辦事業發展的總體性意見;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與調劑的具體辦法;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社會化管理工作和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服務;參與社會保險宣傳工作,擬定社會保險宣傳具體計劃和重點;負責信訪和咨詢工作。 (三)計劃財務部 負責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征收、支付、結存的核算管理;編制基金年度預算、決算報告、收繳、調劑計劃和會計報表;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存儲、劃撥社會保險基金和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處理銀行票據業務;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執行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會計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的稽核工作;負責本局財務管理。 (四)保險關系部 負責管理各項社會保險繳費、社會保險登記和年審工作;按規定調整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銜接稅務征收和基金到帳業務;負責社會保險關系的建立、中斷、轉移、接續和終止工作;建立和管理個人帳戶、檔案資料以及各項社會保險征收臺帳。 (五)待遇核發部 負責各項社會保險待遇領取資格的認定和待遇審核;建立和管理領取待遇人員的資料以及各項社會保險支付臺帳;核發有關憑證,定期調整待遇水平。 (六)信息技術部 負責開發社會保險網絡系統,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計算機運行業務;負責本局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管理,維護計算機硬件和軟件。 (七)醫療保險部 負責省屬和中央駐穗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經辦、監督和信息管理工作,審核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待遇,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進行費用結算並參與監督管理。負責省屬、中央駐穗單位離休人員、二等乙級以上革命殘廢軍人、醫療保健對象的醫療保險管理,負責省屬、中央駐穗單位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管理和高等院校學生、省屬職工家屬的醫療保險管理。經辦省屬、中央駐穗單位企業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相關業務。 (八)稽核部 負責制定全省稽核工作規範和業務規劃;指導全省各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貫徹實施《社會保險稽核辦法》;稽核省屬和中央駐穗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檢查監督審核社會保險待遇支付和領取情況;負責投訴舉報的管理和處理工作;負責對省局內部業務工作的監督檢查,並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報批後組織實施及跟蹤監督。 廣東省人才服務局
主要任務:保存和管理流動人員中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辭退的機關事業工作人員、畢業生、出國留學人員的人事檔案、受委托代理流動人員人事關系,辦理出國政審等業務;組織建立人事人才服務公益網,統計發布人才服務信息;組織全省性大型人才交流大會和省外人才引進招聘以及專題公益性招聘活動;為企事業單位推薦、引進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為企事業單位提供人事代理服務;為非公有制單位提供人才引進、人才管理服務及人事管理咨詢,為非公有制單位接收畢業生就業和引進人才代辦相關手續;培育專業性人才市場和網上人才市場,規範全省人才市場;負責組織外商投資企業中方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及流動人員中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為海外專家、華僑、留學人員等各類人才到廣東工作、講學、交流、創業提供服務;負責流動人員中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集體戶口和流動黨員的管理。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主要任務:負責全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全省各類全國統壹的專業技術資格、職稱外語考試、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軍轉幹部安置考試、與人事人才工作相關的各類考試考務和評價工作;承辦機關、企事業單位公選(推)領導幹部、競爭上崗和各類人才選拔考試、評價工作;承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培訓;開展人事考試技術研究,組織人才素質和人才評價技術專業訓練;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和考評人事考試工作;負責全省人事考試從業人員隊伍的業務培訓與建設。
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具體實施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負責職業技能鑒定題庫建設,提供職業資格鑒定考務服務;編制地方職業技能鑒定標準,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研究和咨詢服務;受委托發放職業資格證書;負責職業技能鑒定人員培訓、考核資格認定工作。
廣東省就業服務管理局
主要任務: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省公***就業服務工作,具體實施就業、再就業援助工作;負責城鄉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和流動就業的具體工作;負責省內外勞務協作、勞務扶貧、勞務交流的日常工作;負責外國人、臺港澳人員在粵就業、中方雇員就業具體管理服務工作和中央、部隊、省直駐穗單位用工工作;指導全省公益性職業介紹工作;負責全省勞動力市場和信息網絡管理、運行、監督以及勞動力市場信息工作,承擔就業指導、政策咨詢、勞動保障事務代理等任務。
廣東省職業技術教研室
壹、負責指導技工教育、職業技能培訓教育理論研究和教學管理。 二、負責技工教育、職業技能培訓教材和教學資料的開發、教學質量督導,研究、發行、以及教學實驗器材的研究開發等工作。 三、參與技工學校和社會力量辦學職業培訓機構的評估論證。 四、承辦審核技工學校教師資格和技工學校教師職稱評審工作。 五、承辦技工學校、職業技能培訓教學管理人員和師資培訓及繼續教育工作。 六、承辦全省技工學校技能競賽工作。 七、負責全省技工學校的統計工作。 八、受委托組織實施技校畢業證書的驗印工作。 九、參與高技能人才培養工作。
廣東省勞動保障信息中心
承擔勞動保障信息(含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收集、整理 和傳遞勞動保障信息,提供相關的信息和咨詢服務;負責勞動保障系統統計、數據分析及信息人員培訓等工作。
廣東省勞動協調指導中心
廣東省勞動協調指導中心是經省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準成立,隸屬於我廳具有法人資格的正處級事業單位。是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服務的專門機構。 中心工作人員長期從事勞動保障管理工作,熟悉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及政策,富有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其中有2位中國勞動學會專家庫專家。 中心的主要業務有: 勞動合同鑒證 企業人事代理 職工檔案掛靠 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政策咨詢 勞動保障事務顧問 人力資源的調研及開發利用 歡迎各類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前來洽談業務。中心將恪守高效誠信的辦事準則,運用靈敏權威的信息資源,與您真誠合作,***創雙贏的明天。 地址: 廣州市惠福東路546號16樓 郵編:510115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機關服務中心
負責廳機關後勤服務、安全保衛和物業管理等工作。
廣東省勞動保障舉報投訴中心(廳信訪辦公室)
壹、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障舉報投訴案件的登記、轉辦、協辦和督辦工作; 二、負責了解和掌握全省維穩工作情況,定期進行分析排查,並負責向省委、省政府和勞動保障部及有關領導報告維穩工作; 三、處理集體上訪事件; 四、協助廳勞動監察處開展執法檢查和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 五、負責接受和辦理勞動和社會保障群眾來信來訪; 六、承辦省領導、廳領導交辦、批示的信訪案件。 七、負責指導、協調、督辦、檢查全省勞動保障部門的信訪工作;培訓信訪工作人員; 八、負責勞動保障網站的信訪業務咨詢解答工作; 九、負責廳長接訪日工作安排;編寫《信訪反映》; 十、承辦上級有關部門和廳交辦的其他信訪事項
廣東省職業訓練局
壹、按照職業培訓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實施全省職業培訓總體規劃,指導、協調全省職業培訓工作; 二、承擔全省職業培訓的信息分析、預測和理論研究工作,為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服務; 三、組織實施全省遠程職業培訓規劃和管理工作; 四、組織實施創業帶動就業工程; 五、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在崗農民工培訓和全省勞動預備制培訓等工作。
廣東省勞動保障電話咨詢服務中心
廣東省勞動保障電話咨詢服務中心是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直屬事業單位。其職責主要是通過全國統壹勞動保障的公益服務電話號碼“12333”免費向社會提供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辦事程序等咨詢服務,以及社會保險基金個人帳戶查詢等服務。 服務內容 (壹)接受全省勞動保障業務舉報、投訴、咨詢; (二)提供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查詢服務; (三)提供省勞動保障廳辦事程序咨詢服務; (四)提供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辦理社保業務程序以及參保單位和個人信息等查詢服務; (五)提供廣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信息查詢服務。 服務方式 以普通話和廣州話提供人工和自動兩種服務。主要功能:解答政策,受理舉報投訴,發送傳真文件資料,播放政策問答錄音,發送手機短信,發送電子郵件,回復留言;自動聽取政策問答錄音,自動索取傳真文件,自動查詢社會保險信息等。 服務時間 自動服務時間:每天24小時提供服務。 人工服務時間:周壹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收費標準 通信費由國家電信部門按規定收取,不發生其他費用。
廣東省工傷康復中心(廣東省工傷康復醫院、省勞動能力鑒定中心)
壹、負責全省工傷康復計劃的編制及相關工傷康復技術標準的制訂,對本省各市工傷康復工作的開展進行業務指導; 二、承擔全省工傷職工的醫療康復、職業康復和社會康復任務; 三、承擔全省工傷職工假肢、矯形器以及康復輔助器具的研制開發、安裝、維修和更換工作; 四、開展工傷預防的醫學研究與宣傳教育工作; 五、開展醫療康復、職業康復、社會康復以及康復工程等相關領域的科學研究,大力開發和推廣工傷康復實用技術; 六、開展對外學術交流和科研合作,承擔有關醫科院校康復專業的教學、實習任務。 七、省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在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指導下,受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委托,承擔以下省勞動能力鑒定技術性工作: 1. 負責省直單位工傷職工傷殘程度和職工因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醫療鑒定的技術性診斷工作; 2. 負責全省工傷職工及工傷單位申請重新鑒定的醫療技術性診斷工作; 3. 負責為進行醫療鑒定技術性診斷工作聘請專家及專業人員的工作; 4. 負責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州院區:廣州市白雲區尖彭路·白雲大道北地鐵站A2出口
從化院區:廣州市從化溫泉鎮溫泉東路117號
廣東省職業培訓和技工教育協會
廣東省職業培訓和技工教育協會創建於2000年。 業務範圍: (壹)組織、推動和開展具有中國特色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的職業培訓、技工教育和職業技能鑒定的理論研究,為政府有關行政部門的決策提供參考依據和建議;接受政府有關行政部門的委托,參予有關法規和政策的研究制定; (二)評選、總結、推廣職業培訓、技工教育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三)依法申請舉辦職業培訓實體,開展業務咨詢; (四)開展與國內外有關組織、部門和人士的交流與合作; (五)發展會員組織、建立專兼職結合的研究隊伍; (六)編輯職業培訓刊物、信息、資料; (七)承擔政府有關行政部門賦予和委托的任務。 地址:廣州市環市中路316號金鷹大廈5樓 郵編:5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