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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合夥企業的概念和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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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合夥企業的概念

合夥企業的分類

特殊普通合夥企業

知識點夥伴關系的概念和分類

合夥企業的概念和分類

1.夥伴關系的概念

合夥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合夥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和有限合夥。

2.合夥企業的分類

(1)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有限合夥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3.特殊普通合夥企業

(1)以專業知識和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夥。

(二)壹名或者多名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的,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全體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和合夥企業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其他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