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應從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註冊之日起,至報名年度止,但全日制在校學習時間不能作為會計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