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納稅人註銷後留存的存貨如何處理?
企業註銷存貨的處理:由於企業的關閉、解散、註銷,稅務登記、註銷登記時有發生。企業註銷登記時,或多或少有存貨(原材料、包裝材料、低值易耗品、半成品、產成品、商品、分期發出商品等。).異地註銷企業的存貨處理方式不同。目前主要有三種觀點:壹是轉移進項稅額,調整應納稅額;二是視同銷售,對整個存貨預留稅收抵免;三是分別情況處理。這三種方法的適用主要取決於企業註銷的原因。1.企業註銷時壹般納稅人的存貨處理方法。壹般納稅人在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時,企業銷項稅額大於進項稅額且按照註銷企業相關政策規定繳納增值稅的,企業仍有存貨余額的,應當按照存貨的適用稅率計算存貨余額繳納抵扣稅款。因為在最初購買存貨時已經扣除了進項稅,所以減少了當期應納稅額。由於本期存貨退出了企業的經營活動,因此需要對已提前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調整。這既符合增值稅的立法原則,避免了稅收流失,也防止了企業利用高庫存增加抵扣稅款,偷稅漏稅。該企業被依法註銷,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表明該企業將不復存在。這時就要註意企業是如何處理包括存貨在內的所有資產的,如果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就要視為銷售;如果是免費送給別人的,應該算是銷售;如果沒有使用價值,被廢棄或丟失,應視為非正常損失,將進項稅轉出補稅。二、小規模納稅人在企業註銷時的存貨處理方法由於小規模納稅人政策的特殊性,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繳納的增值稅不應進入進項稅額,也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扣除,而應計入購進成本,無論其是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如果核實存貨在正常範圍內(即平時稅負正常,存貨賬實相符,不存在虛假),則不應轉出進項稅或預提銷項稅。小規模納稅人企業註銷時,其存貨不進行納稅調整。三。存貨處理方法壹般納稅人轉入小規模納稅人根據稅收政策規定,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年增值稅銷售額在654.38+0.8萬元以下的壹般納稅人和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年增值稅銷售額在654.38+0.8萬元以下的壹般納稅人,應轉入小規模納稅人企業進行管理。壹般納稅人被取消資格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時,轉移進項稅沒有法律依據。轉讓時企業銷項稅額大於進項稅額,且企業有存貨余額的,應當按照存貨的原進價分離價稅,將分離出的增值稅計入原壹般納稅人的銷項稅額,再按照原存貨的進價稅總額計入被轉讓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的存貨賬簿。四。存貨處理方式小規模納稅人轉為壹般納稅人時按照稅收政策規定,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年增值稅銷售額在654.38+0.8萬元以上的小規模納稅人和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年增值稅銷售額在654.38+0.8萬元以上的小規模納稅人,應轉入壹般納稅人企業進行管理。轉讓時,小規模納稅人有存貨余額的,由於小規模納稅人沒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使用權,且轉讓的壹般納稅人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原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按照存貨進項稅額總額向稅務機關服務窗口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政策規定繳納稅款, 且新轉入的壹般納稅人企業可以抵扣稅務機關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 五、企業註銷後再銷售存貨的處置方法稅務登記註銷後,壹般納稅人企業和小規模納稅人企業不能再開展經營活動。如果企業的存貨尚未處置,過壹段時間後仍有存貨待出售,他們應憑購貨單位的結算憑證和雙方的購銷協議向稅務機關開具普通發票,按稅收政策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