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的反映功能是指會計能夠按照公認會計準則的要求,通過壹定的程序和方法,全面、系統、及時、準確地表達某壹會計主體的會計事項,從而揭示會計事項的本質,為企業經營管理提供經濟信息。會計的反映職能具有明顯的特征:
1.會計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用價值來反映各單位的經濟活動。會計在反映各單位的經濟活動時,主要是以數量而不是質量來反映。例如,企業在對固定資產進行核算時,只記錄數量或金額的變化,如數量、成本、折舊等,而不反映其技術水平。操作條件等。會計在反映各單位的經濟活動時,主要采用貨幣計量、實物量單位、其他指標及其文字說明等。,處於從屬地位。這是因為企業的初始投資總是以貨幣計量的,所以這些投資的跟蹤記錄只能用貨幣計量。
2.會計主要反映過去發生的經濟活動。會計反映經濟活動是為了反映它們的事實,探索和解釋它們的真相。因此,只有在每壹項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完成後,才能取得經濟業務完成的書面證明。此證書是可驗證的,會計提供的信息可以保證真實可靠。這項工作必須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之後進行。至少在傳統會計中是這樣。雖然管理會計具有預測的功能,其會計範圍可能擴展到未來的經濟活動,但在編制會計報表和對外提供會計信息方面,它仍然是面向過去的。
3.會計反映是連續的、系統的、全面的。會計反映的連續性是指經濟業務的記錄是連續的,壹筆接壹筆,逐日、逐月、年復壹年,不能中斷;會計反映的系統性是指會計對象要按照科學的方法進行分類,然後進行系統的加工、整理和總結,以提供管理所需的各種信息;會計反映的全面性是指每壹個會計主體的所有經濟業務都應當得到記錄和反映,不得有任何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