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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資產如何寫會計分錄?

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以理解為企業意圖通過主動管理交易來獲利的債務證券和權益證券。會計人員應如何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進行會計分錄?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

1,初始測量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應收股息/應收利息

投資收入(交易成本)

貸款:銀行存款

2.後續測量:

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化:

贊賞: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信用:公允價值變動的收益和損失

貶值: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款: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計提折舊,持有期為:

借方: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貸款:投資收益

借方:銀行存款

貸項: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3.處置期間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可貸款)

投資收入(可貸款)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確認條件是什麽?

1.取得金融資產的主要目的是在近期出售或回購或贖回。

2.屬於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壹部分,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通過短期獲利對該組合進行了管理。

3.屬於金融衍生品。但是,企業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金融擔保合同衍生工具,但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且必須通過交付權益工具結算的權益工具投資相掛鉤的除外。

什麽是應收股利?

應收股利是指企業應收到的現金股利和其他單位應分配的利潤。企業應設置“應收股利”科目,反映和監督應收股利的增減及其余額。“應收股利”科目的借方登記應收股利的增加,貸方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壹般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